天主教教理315條:“天主獨力創造,是祂自由地及直接地創造了宇宙,無需任何其他的協助。 ”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宣佈:天主以完全的自由,並以不受一切必然性所約束的意志(Voluntate ab omni necessitate libera),實現了創造工程(鄧1783,1805;及鄧706)。梵蒂岡大公會議所下的定斷,首先涉及所謂“矛盾自由”(即行動與不行動的自由),意即天主可以創造,也可以不創造。這項定斷旨在駁斥海穆斯、甘德及洛斯米尼(Rosmini),他們主張天主的善良使天主不得不創造。
聖奧斯定注釋聖詠第134篇第6節:“他創造一切的原因是他的意志”(聖詠記述Enarr. In Ps. 136, 10聖依來內反異說2:1,1;3:8,3)。外在的壓力與內在的催促都與天主的絕對存在,以及絕對存在所具有的獨立性與自足性不相容。再者,天主的善良不能證明創造的必要性之存在;因為由“善與人同”(bonum est diffusivum sui)而來的自我授予之渴望,已在天主內涵發出(internal Divine Processions)中,以最完善的方式獲得了滿足,天主無限的善良實在是他把存在給予受造物的緣由,但無限善良並不強迫他非如此做不可(神1:19,3)。
《天主教教理》341條論及宇宙的美麗這樣說。“從萬物的差異和它們相互的關係,產生了受造世界的秩序與和諧。人類逐漸發現這些關係並將之視為自然律。它們是學者們讚歎的物件。受造物的美麗反映出造物主無限的美麗,應啟發人類理智和意志的尊重與服從”。 教理337條也說“是天主創造了豐盈富庶、多采多姿及秩序井然的有形世界。聖經象徵式地把造物主的工程,描述成連續六天的神聖「工作」,而在第七天的「休息」中完成。聖經在談及創造時,教導天主為拯救我們所啟示的真理,可使我們「認識整個造化工程的內在本性、價值及其光榮天主的目的」”。教理299條更進一步說:“由於天主是以智慧創造,祂的化工是有秩序的:「禰處置一切,原有一定的尺度、數目和重量」(智11:20)。在永遠的聖言內、並借著祂、即「看不見的天主的肖象」(哥1:15)而受造的萬物,是指向天主的肖象──人,並供人用,而人本身奉召與天主建立位際的關係。我們的理解力,由於分享天主的理智之光,可以明白天主透過造化對我們所說的話,雖然我們要用很大的努力,謙恭地去面對造物主和祂的工程。萬物出自天主的美善,也分享這種美善(「天主看了認為好……很好」:創1:4,10,12,18,21,31)。因為天主願意把創造作為禮物送給人,作為一種保留和託付給人的產業。教會曾多次須為創造的美善辯護,包括物質的世界在內。”
翡冷大公會議在譴責雅各俾派的文告(1441年)中,駁斥了摩尼派的異說:“沒有一種天性是惡劣的,一切天性本身都是良好的”(nullamque mali asserit esse naturam,quia omnis natura,in quantum natura est,bona est. 鄧706,428)。
悲觀主義(叔本華A. Schopenhauer,哈特曼Ed. V. Hartmann)認為現有世界是最壞的一個世界。基督信仰的世界觀則主張相對的樂觀主義,認為現有世界是相對的最佳世界,因為他是天主智慧的作品,與天主為它所預定的目的相應合。並且在它內,自然的與超自然的各級美善,聚合於一種奇妙的和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