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869—870)擯斥二靈說,宣佈了“人只有一個具理智的靈魂”的信理(unam animan rationabilem et intellectualem habere hominem. 鄧338)。精神的靈魂是精神生活的本原,同時也是身體的(生理的與感覺的)生活之本原(鄧1655)。
聖經指示我們,人由兩個要素組合而成,而且以後仍將分成兩部分。創2:7:“上主天主用塵土造了人,在他鼻中吹了一口氣(spiraculum vitae 即靈魂),如此便成了一個活人”。訓12:7:“‘紀念你的造物主’;那時屍首歸於塵土,因為它原是塵土;靈魂卻歸於天主,因為她原是天主賞的”。(瑪10:28;格前5:3;7:34)。
教理368“教會的靈修傳統也強調人心,即按聖經所指是「人的最深之處」,人就是在那深處決定是否接納天主。”
聖經裏若干處對精神與靈魂的區分,不應當依照柏拉圖的三分論來解釋。路1:46—47中所雲“靈魂”與“心神”之分,是希伯來詩體中的並行法。聖保祿也應用類似的區分,目的是把根植于同一靈魂本原中的高級與低級的心理力量表顯出來(希4:12),或者為指出自然的與超自然的兩種生命本原(得前5:23;格前2:14—15)。教父們也根據聖經的講法,若干教父特別駁斥人有兩個靈魂的說法,尤其反對那基於三分論的有關基督的亞波林謬見(Apollinarismus)。參考尼沙的葛利哥裏論人的創造(De hominis poificio)與紀納迪(Gennadius)的Liber eccl. Dogm. 15.
維也諾(Vienne)大公會議(1311—1312年)宣佈:“理性的靈魂本然與本質地是人體的形式”(quod anima rationalis seu intellectiva sit forma corporis humani per se et essentialiter. 鄧481;738;1655)。
這項決定的目的是貶責方濟會神學家彼得•若望的奧裏維(petrus Johannis Olivi +1298),因他認為理性的靈魂不直接是身體的本質形式,而是通過了與靈魂回異的感覺的和生理的形式(forma sensitiva et vegetativa),間接地成為身體的本質形式。這一理論破壞了人性本質上的一統性,而代之以行為的動的一統性。維也諾大公會議所定斷的信理,承認多瑪斯派有關自立性形式(substantial form)之惟一性的理論,並承認亞裏斯多德——士林派的形質說(hylomorphism)。
第五次拉脫朗大公會議(1512—1517年)申斥人文主義的新柏拉圖主義者(彼得•波蓬納西Pietro Pomponazzi),因他們重新提倡亞吠羅(Averroes)的單靈說(Monopsychism),宣稱寓於全體人類的理性的靈魂,在數字上只有一個,惟有這個普遍的靈魂是永存不滅的。大公會議宣佈:“主張理性的靈魂可以滅,或相信全體人類分享同一理性靈魂的人,我們都予譴責與絕罰”(damnamus et reprobamus omnes asserentes animam intellectivam mortalem esse aut unicam in cunctis hominibus. 鄧738)。靈魂的個別性是個人永存不朽的一個必要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