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倫多大公會議譴責白拉奇主義(Pelagianism)與近乎唯理主義。宣佈如下:“任何人若承認元祖亞當在地堂違命時,並未立即失去他原有的聖德與正義,此人應被開除教籍”(Primum hominem Adam……sanctitatem et justitiam, in qua constitutus fuerat, amisisse. 鄧788,192)。
教父們認為,舊約足征元祖在地堂時已具有超自然恩寵。創1:26(天主的超性肖像),創2:7(超性生命的本源spiraculum vitae)、訓7:30(我所找到的唯一事件,是天主造了人,原是正直的)。聖奧斯定宣講作新人(厄4:23的意義,就是我們重獲因罪惡而喪失的正義)(De Gen. Ad litt., 6:24,35)。聖若望•達馬森說:“創造者曾把他的恩寵賦與人,使人藉此分享他的生活”(正統信仰闡詳2:30)。
特倫多大公會議宣佈:聖保祿稱貪欲為罪,因它來自罪惡、趨向罪惡(quia ex peccato est et ad peccatum inclinat. 鄧792)。但它即來自罪惡,在罪惡之前,它並不存在(鄧2123、1026)。
聖經證明元祖的理智與感官之間的圓滿和諧。創2:25:“夫婦二人,雖然都赤身露體,並不感到羞愧”。犯罪以後他們方始感到羞愧(他3:7、10)。
教父們反對白拉奇派維護完備特恩的理論。白拉奇派認為貪欲不是天性的缺陷,反是天性精力充沛的表現。聖奧斯定則認為元祖們因有完備特恩,所以易免於犯罪(posse non peccare;論斥責與恩寵De correptione et gratia 7: 23)。
(二)長生特恩(donum immortalitatis)即肉體不死——信理
特倫多大公會議宣佈:亞當陷於罪惡後所受的懲罰是死亡:“如果有人不承認第一個人——亞當因犯罪而使天主震怒,並由是而陷入天主先前所警告的死亡,此人應受棄絕”(Si quis non confitetur, primum hominem Adam……incurrisse per offensam praevaricationis hujusmodi, iram et indignationem Dei, atque ideo mortem, quam antea illi comminatus fuerat Deus ……A. S. 鄧788,101,175,1078,2123)。
聖經記載,天主曾警告元祖,“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而事實上,亞當吃的那天他們並沒有死去,而是被逐出樂園,到痛苦的地方去過悲殘的生活,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天。為此,此處所說的死亡,並非指肉體上的死亡,而是指靈性生命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是指遠離天主,不能享受天主臨在的生活,在雅威典的聖經作者看來,這就是一種死亡。一個與天主沒有親密關係的人,雖然活著,他已經死了,誠如一位詩人所說,“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仍舊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