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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真慷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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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oximg
時間:
2014-3-31 09:12:20
標題:
真慷慨的人
我有位權力很高的朋友,住在台北市,他的名字叫邢正彥,在三月二十三日那一天房子被匪徒侵入了,
但他是大戶人家,家裡也有養了一大堆奴才,可匪徒一下子來了太多了,並不及反應,奴才們當然也都
束手無策,一下子就被攻入而且霸佔,匪徒們輕易的就登堂入室,如入無人之境,在他家裡面是翻箱倒
櫃,拆解門窗桌椅、並搶食他家的蛋糕和太陽餅,居然連零錢也不放過,最後連同外圍庭院都被佔領了
,經過民眾檢舉報警,也馬上來了一堆警察。
可是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處理,但是到最後呢?
沒錯!結果居然也被你猜到了………那就是我的朋友犯法了,而前去處理的警察們也犯法了。
原因是:
一、 邢正彥先生不該讓警察來趕走並抓走現刑犯匪徒們,被視為不尊重匪徒,應該是要被匪徒佔據他家
才正確,而現在他可能會當不了這個家的主人了
二、 吃了他家的蛋糕又怎樣,了不起就只要補還二百盒、啃了的太陽餅只要補送三百盒歸還就好了,最
好是讓他們吃個夠才是,因為民以食為天啊
三、 警察要趕走匪徒時,發生了肢節碰觸衝突,過程中匪徒、警察均有人受傷,但是警察犯法了,問題就
是警察不可以去趕走匪徒,只要匪徒賴著不走,警察是不可以移動人家的,要不然匪徒會受傷,那麼警察就
是暴力攻擊了匪徒
冰友啊,這如果是你家裡也發生匪徒入侵事件呢?是不是要報警啊!要小心你也會犯法喔,而且警察也不一
定敢勇於受理你的報案,要謹慎處理是否報案?
................................................
發生這種事直覺是真的不對,但是又有一大大大大大堆人認為是對的,那些認為是對的人,以後誰都
可以照本宣科了,哈哈有50萬人可以讓大家為所欲為資意強奪豪取,台灣那50萬慷慨人請公布您家在
哪,我也想去您家拿東西吃飯,相信那50萬慷慨的人絕對歡迎,您們是其他(最少200萬人)認為您
們是台灣最最慷慨的人。
朋友們趕快揪團去那50萬人的家,吃飯拿東西絕對不犯法警察也絕對不會有意見的。
作者:
辛琪
時間:
2014-3-31 23:02:28
不倫不類的比喻...事情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作者:
艾倫西
時間:
2014-4-1 00:21:24
本帖最後由 艾倫西 於 2014-4-1 00:25 編輯
有錢有勢有權的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邢正彥",每年都收取了社區所有住戶繳的管理費,總幹事也由其中來支薪,
但卻不好好維護社區安全跟執行有利所有住戶的基本義務,甚至還不詢問所有住戶的意願,
就打算敞開小社區大門讓隔壁大社區一堆未經審核檢驗的三教九流之人,
進來小社區裡經營奇奇怪怪的攤販生意...
小社區住戶們多次向管委會反應求情無效,只好被迫登門總幹事"邢正彥"家中索討屬於自已的權益,
而總幹事不但不回應,甚至要求社區警衛向住戶們棍棒齊發、噴水伺候,警衛們為了保住工作討生活,
只好咬著牙含著淚,執行管委會所下達的命令,而住戶們傷痕累累、身心受創,卻始終沒有對警衛還手攻擊,
管委會事後卻只在社區公告欄貼上公告說,『總幹事"邢正彥"的太陽餅被住戶們吃掉了!!』
住戶們為了証明自已的口味與總幹事"邢正彥"不同,只好拿出了太陽花跟香蕉以明心志,
堅持和平理性的想討回自已應得的居住所有權,而總幹事的爸爸"螞蟻酒"雖然也住在同一小社區內,
但他因事先私下與那些大社區的攤販已達成了某些黑箱協議,仍然堅持著不管發生何事也要開放小社區對外經營,
所以一直不願面對住戶們其實只是想要了解這些外來的攤販想要進來小社區裡作些什麼?!賣些什麼?!
住戶們也只是擔心會不會被眾多外來攤販,強迫推銷購買不需要或不透明的商品而已...
~凡事必先有因、才有果,切莫倒果為因~
因為和平公義的社區必須依附著有良知的管委會和住戶們才能存在,若失去了良知、公平、正義,
小社區將會瞬間被瓦解,管委會總幹事也勢必會被更有權勢之外人來取代,強迫規劃著所有住戶每日的食衣住行育樂,
最後小社區將不再有歡樂與自由。至於總幹事的爸爸"螞蟻酒",他頂多就是換到更大型的社區居住而已,
小社區最終的一切後果也不再與他有關了。
【唯有良知被喚醒,才有公義與和平】
作者:
ddvfogem
時間:
2014-4-1 07:05:55
連歐巴馬都看不過去!
歐巴馬對馬英九的看法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_5vEZHXS2gk[/youtube]
作者:
李文彪
時間:
2014-4-1 09:48:02
聽你這麼一說倒讓我想起林益世說的話:行政院那麼大就只有三個人上班 院長.副院長.我 其它人全都是奴才
看你這篇文章
才深深的感覺你是奴才中的奴才
作者:
wind030365
時間:
2014-4-2 12:31:19
我認同你的看法 雖然 絕大部分的人 都不認同你 但是 我認為一個重點 不是你嘴巴說為了誰 為什麼什麼公平 什麼正義 就可以胡作非為
畢竟全台至少有2300萬人 你不可能代表全部的人 一個重點 已經先犯法的人 是不配說公平正義的
作者:
KK熊
時間:
2014-4-2 22:05:16
艾倫西 發表於 2014-4-1 00:21
有錢有勢有權的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邢正彥",每年都收取了社區所有住戶繳的管理費,總幹事也由其中來支薪,
...
凡事必先有因、才有果,切莫倒果為因~
艾大說的有理
前因後果 前因後果
世人只看結論 不看起因為何
就算是法官 也不會以結果論判決的
光是以果為斷 那還需要搜證查證嗎?
再者 很多人都以自宅為比喻
試問 立法院 行政院的屋主是誰?
到底誰是屋主呢?
學生們破壞了公物 是學生賠 還是納稅人賠還未知數
但 立委們破壞的桌椅 麥克風 等等
能確定的 絕不是他們自己賠
作者:
艾倫西
時間:
2014-4-3 02:50:54
本帖最後由 艾倫西 於 2014-4-3 03:31 編輯
有網友說:『因為學生先衝進行政院,然後才有棍棒水柱鎮壓的,所以是學生違法錯在先...』
我個人認為...
1.如果不是因為立委張慶忠違法在先30秒偷偷強行通過服貿協議,我真的不相信有人會呷飽閒閒沒事作,
跑去進佔立法院跟行政院,然後一大堆士農工商的人甘願大半夜的被打、被噴、被抬。
(更何況行政院裡面只有小蛋糕跟太陽餅而已,居然連個PS3遊樂器都沒有...)
2.很早之前就有超多民眾希望可以將服貿協議所有內容全部對外公開透明化,
但政府卻只找工商企業界大老說明,而地方上的說明會大部份也都是針對國民黨的支持者在作說明,
但卻對在場有疑慮及不滿的民眾視而不見。
(說明會感覺像在拋糖給底下的人吃,然後接到糖的人都在吶喊鼓掌歡呼~)
3.政府其實有能力製造一個公眾平台或網路平台,來對有疑慮的在野黨或是百姓解釋服貿協議的利與弊,
但每次政府或總統發言卻始終只有口頭談"利大於弊",而弊端部份卻從沒人說明配套措施為何。
(就像叫人上戰場作戰,只說打贏了可以搶錢、搶糧、搶娘們兒,卻不說戰爭不管輸贏其實都會死人的...)
4.學生其實一開始只是簡單的抗議行為,因為政府不理,所以進佔立法院,後來佔了立法院後,
馬先生卻用以拖待變的方式,處理中華民國史上最大學運,所以才會有學生"違法攻佔行政院"。
請注意學生有承認攻佔行政院是違法的,原因是官逼民反,
但政府及總統到現在卻從未承認30秒偷渡服貿協議在先是違法的。
(就好像你闖進我家偷吃小蛋糕跟太陽餅是違法的,
但我之前偷偷拿你的印章証件去替你30秒改名換姓是不違法的...)
5.馬先生一直跳針說,服貿協議若沒過在國際上會失去國家信用,但卻不提他就任六年跳票了一堆承諾,
已失去了自已對百姓的所有信用,現在居然又對著大家喊『這個東西好耶~』誰現在還敢相信他的話?!
(放羊的小孩,一直在喊『服貿不過,就會狼來了!! 服貿若過,就會錢來了!!』...結果白狼真的來了~)
6.政府以為服貿協議可以像以前的法案一樣,走偏門強行通過即可過關,卻沒料到會引發學運,
其實當下立即出來面對百姓道歉,我相信大部份民眾及學生都會接受政府的認錯,
彼此敞開大門進行協調溝通,甚至可能探討出兩全其美方法,進而產生配套措施,
反而更有機會加速服貿協議通過,但馬先生一貫的方式要塑造自已的完美形像,
造成今日無法收拾地步。
(英九絕對不會錯、如果英九有犯錯、那就是我們看錯、如果我們沒看錯、
那就是我們弄錯、才會害英九犯錯、如果英九不認錯、我們還說他有錯、
仍然是我們搞錯、英九就是不犯錯、天錯地錯他沒錯、這句話絕不會錯、
如果硬要他認錯、一切都是我們錯、當初投票蓋了錯、就是我們第一錯。)
我想說的是,長年下來政府很多政策作為及程序都已違法在先、毫無章法,
百姓民眾學生剛開始都是溫和的乞求希望可以開誠佈公來探討所有政策執行原因,
直到發現政府毫無討論空間一意孤行,大家忍無可忍才會引發台灣史上全球同步最大學運,
這都是人民日積月累的怨念所造成。
而這種事關國家存亡的重大兩岸協議處理手法及過程,難道真的全都是人民及學生犯錯在先嗎?!
我不支持民進黨,也不支持國民黨,更加討厭共產黨,但六年前曾因沒得選擇而投票給馬先生,
現在看起來一切或許真的是我當初看錯、聽錯、弄錯、搞錯,所產生以上皆錯的因果報應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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