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拉奇派人士則直接否認原罪,他們說:(一)亞當的罪並未遺傳給他的後裔,而是後人模仿了他的惡表(imitatione, non propagatione)。(二)死亡、痛苦與貪欲都不是罪罰,而是純粹天性境界的自然趨勢。(三)兒童受洗禮並非為赦免諸罪,而為准予他們參加教會團體,以及為使他們獲得天國,天國是一種較高的福祉,與永生不同。
中古世紀的桑斯(Sens)會議,貶斥彼得•亞培拉(Peter Abelard +1142)下列理論:“我們並未沾染亞當的罪,而只沾被其懲罰”(Quod non contrarimus culpam ex Adam, sed poenam tantum.鄧376)。
新教、巴依烏斯派與楊森派人士雖都維護原罪的事實,但他們誤解了原罪的本質與後果,視之為完全損毀了人性的貪欲(奧斯堡信條第二條)。
原罪的古典明證見於羅5:12—21。在這段經文裏,保祿指出第一位亞當將罪與死亡傳留給後人,而第二位亞當——基督——把正義與生命傳予普世的人。“故此,就如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藉著罪惡,死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in quo omnes peccaverunt羅5:12)。“因為正如因一人的悖逆,大眾被定為罪人;同樣因一人的服從,大眾也要被定為義人”(羅5:19)。
2、聖奧斯定與整個中古時代的神學家們都將“因他”(in quo )一詞以關係代名詞來解釋:“藉著一人:眾人都犯了罪”。自愛拉斯摩(Erasmus)以後,人們漸把它當作連接詞,這一解釋原更有根據,而且為許多教父,尤其為希臘教父所接受:意即“由於”,“由於眾人都犯了罪”或“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格後5:4;斐3:12;4:10;羅8:3,有同類的用詞)。然而因為那些沒有本罪的人也要死亡(如未成長的兒童),所以肉身之死並非由於個人的罪,而是亞當傳留下來的罪罰。羅5:13、19都明示亞當的罪是許多人犯罪的原由。大多數現代神學家所承認的連接詞解釋,在內容方面還是接受聖奧斯定的理論:“眾人都因亞當而犯罪,所以眾人都得死亡”。
(二)傳承的證明
聖奧斯定維護教會的傳承,與白拉奇派主教艾克朗農的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相抗:“天主教信仰自始證明原罪存在,這不是我發明的,但你否認它,無疑地你是一個新的異說者”(De nupt. Et concup., 2:12,25)。聖奧斯定在“駁朱利安”(Contra Julianum, In, 1-2)中,正式提供了傳承的證明,並以聖依來內、聖西彼連、歐丹的勃迪修(Reticius of Autum)、歐林比(Olympius)、聖依拉利、聖盎博羅削、依諾森一世、葛利哥裏•納齊安松、若望•基素東,聖巴西略、熱羅尼莫等為天主教信仰的證人。希臘教父們有時強調罪是個人的過失,似乎完全不重視原罪,實則系以反對諾斯底士、摩尼派的二元論與奧力振的先存說為目的。聖奧斯定衛護若望•基素東的見解,以防止白拉奇派的曲解;“他說話時可更放心,因為那時沒有你們的爭論”(vobis nondum litigantibus securius loquebatur. 駁朱利安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