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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保祿書信的證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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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4-7 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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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書信的證示
保祿書信的證示
一、斐理伯書2:5—11
斐2:5—11有關教義的一段,是保祿基督學之最切要的陳述。“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他雖存在天主的形體內,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作為應當把持不舍的,卻使自己變空,取了奴僕的形體,成了與人相似的,連形狀也一見如人;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此天主極其舉揚他,賜他的名字超越所有的名字,好使天上、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對耶穌的名字都屈膝叩拜,於是一切唇舌都肯認耶穌基督是主,為光榮天主聖父”。(tou'to fronei'te ejn uJmi'n o} kaiV ejn cristw'/ ijhsou', o}" ejn morfh'/ qeou' uJpavrcwn oujc aJrpagmoVn hJghvsato toV ei\nai i!sa qew'/, ajllaV eJautoVn ejkevnwsen morfhVn douvlou labwvn, ejn oJmoiwvmati ajnqrwvpwn genovmeno": kaiV schvmati euJreqeiV" wJ" a!nqrwpo" ejtapeivnwsen eJautoVn genovmeno" uJphvkoo" mevcri qanavtou, qanavtou deV staurou'. dioV kaiV oJ qeoV" aujtoVn uJperuvywsen kaiV ejcarivsato aujtw'/ toV o!noma toV uJpeVr pa'n o!noma, i{na ejn tw'/ ojnovmati ijhsou' pa'n govnu kavmyh/ ejpouranivwn kaiV ejpigeivwn kaiV katacqonivwn, kaiV pa'sa glw'ssa ejxomologhvshtai o{ti kuvrio" ijhsou'" cristoV" eij" dovxan qeou' patrov".
保祿在這段經文裏,說明耶穌的三種不同的存在方式:(一)他本來具有天主的形體(ejn morfh'/ qeou' uJpavrcwn)(二)然後取了奴僕的的形體(morfhVn douvlou labwvn)。(三)由於他聽命至死,天主舉揚他於一切受造物之上(kaiV oJ qeoV" aujtoVn uJperuvywsen)。
古代的聖經注釋將morfh 一詞,解人亞理斯多德哲學中的morfh ,即作ousia(本質)解,然而我人必須採用保祿自己的非哲學的語意旨:即藉以認識某一事物之本質的外形。狹義地說:我人當然不能多言“天主的形體”,作者之所以用這個名詞是為了使它與“奴僕的形體”相對比。天主的形體或外形實際上就是屬於天主本質的光榮與尊威。天主事實上以此形體向人啟示了他自己。“他存在天主的形體內”一語以具有天主本質為先決條件。
(arpagmoV )這個字,在全部聖經裏,只在這裏用過。在聖經以外的典藉中,此字不僅指(aJrpaxein )的行為(掄、奪取、勿忙取、掠取自己),而且同樣可指(aJrpagmia)即aJrpaxein行為的對象:已奪取或可奪取之物,掠奪品,能攫取而作用之物,可乘的機會,幸運拾得之物。先決是:有關的人原來並未佔有這可攫取之物,以後才取為己有或有體貼會取為己有。請參考Eusedius,Historiaiccl,VIII 12:Vita constantini,II,31;In Lc,6,20(希教24,537C);亞力山大的聖濟利祿De Adoratione,I ,25(希教68;172C) ,toV ei\nai i!sa qew'/ 這句話,根據上下文,並不指天主子因本性所固有的與天主同等的存在,而是指示與天方同等的行動式。斐,2:6後半句的意思是:基督並不想要給自己一種與天地主同等的行動方式;卻在一切事上把自己置於父以下(參看若14:28)。一般教父們所作的下列解釋,由於不合文字的原意,我人不能接受:基督一父同等不是一件可獲之物,或以強力與不義方法而佔有之物,因為與父同等是與他的本性俱來的。
“貶抑”(KenosiV)就是放棄天主的外形,即天主的光榮與尊威,而絕不放棄天主的村本質與屬性。降生時,天主的形體改換成為僕的形體。來到塵世以前的基督存在天主的形體內,藉降生而取戴了奴僕形體(F. Tillmann)。
天主父為報賞他在塵世生活中的自我貶抑,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而高舉他的人性於一切受造物之上,賜予他以Kyrios的尊稱,受享一切創造物欽敬崇拜。基督的人性藉著這樣的舉揚,在人世生活以後,進入了天主光榮(若17:5)。
二、 基督被稱為天主
聖保祿相信基督的天主性,直接稱他為天主(qeoV)。
(一)羅9:5:“聖祖是他們(伊撒爾人)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他是萬有之上的天主,世世代代應受讚美!”(oJ w#n ejpiV pavntwn qeoV" eujloghtoV" eij" touV" aijw'na")。
新教的自由派神學把這段經文的後半段和上文分開,使它成為獨立的對天主聖父的贊詞:“願在萬有之上的天主(父)世世代代受讚美”。這一解釋首先與上下文不合,(“按血統說”是指按人性言,這句話需要和下文連在一起,意思才算完整;參考類似的經句:羅1:3—4),而且保祿書信中其他的讚頌詞都是某一主題的莊嚴結束,因此在文法上與前面所講的人物有緊密的聯繫(羅1:25;迦1:5;格後11:31;羅11:36;斐4:20)。如果以羅9:5的後半句為對天父的贊詞,那麼它在文法上和意義上都孤立了。教父們一致認為它所指的是耶穌基督。
(二)鐸2:13:“期待賜福的希望和我們偉大的天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光榮顯現”。(ejpifavneian th'" dovxh" tou' megavlou qeou' kaiV swth'ro" hJmw'n ijhsou' cristou')
其中“天主”一詞,按語法的要求,是指基督,並非指天主父(即同一前置詞後連續放二個名詞)。而且“顯現”與“重臨”常指基督而言,而不指天主父(弟前6:14;弟後4:1)。
(三)希1:8:“論到子卻說:‘天主啊(o qeoV)!你的御座,世世無窮’。”詠44:7中說到天主的地方,連“天主啊”這個稱呼在內,都全部用到基督身上。以主格的oJ qeoV"來代替呼格是用於希臘文的希伯來語法。
從字面的意義來看,聖詠第四十四篇的經文是指伊撒爾君王。“天主啊”的稱呼可能來自經文的竄改(Jihje=[他將是]——雅威——厄羅音Elohim 或蓋羅音Kelohim[如天主的“御座”])。希伯來書信的作者把這個名詞解釋為“天主”,並且來指稱基督。
保祿將完全的天主性歸屬於耶穌基督,與上面所引的經文相吻合。哥2:9:“因為在基督內真實地住有整個圓滿的天主性”。保祿為駁斥諾斯底士派的Ennoia理論,強調在基督內天主本質的恒常存在與其一切美善(哥1:19)。
三、基督被稱為主
在希臘文中,Kyrios一詞表示一個受到特別敬拜的外教的神明,羅馬皇帝自稱Kyrios,使人們敬之如神,猶太人把Kyrios當作希伯來民族對神的稱呼亞道納伊(Adonai)與雅威之譯名,以它指稱惟一的真天主。
按照宗徒大事錄(1:21;2:36),耶路撒冷的最早的教友團體稱復活的基督為Kyrios。呼求主的(或耶穌的)名是基督徒的標記(宗9:14、21;22:16)。聖斯德望臨終時祈禱道:“主耶穌,收納我的靈魂……不要將此罪歸於他們”(宗7:59—60)。
對聖保祿,Kyrios的呼號就是對基督天主性的信誓,因而他把舊約中指示雅威的Kyrios的經文,都應用在耶穌身上(如格前1:31:“凡要誇耀的,應因上主而誇耀。”羅10:12—13:“凡呼號主名字的人必然獲救”。得後1:9—10;希1:10—11;格前2:16)。斐2:9—10以Kyrios的名字超越一切名字,就是天主的名字。所以聖保祿認為:Kyrios耶穌與天主一樣成為宗教敬禮的對象。斐2:10:“為使天上、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對耶穌的名字都屈膝叩拜。”格前8:5—6:“因為雖然有稱為神的,或在天上,或在地下,就如那許多‘神’和許多‘主’,可是為我們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萬物都出於他,而我們也歸於他,也只有一個主,就是那耶穌基督,萬物藉他而有,我們也藉他而有。”外教的許多神與主彼此相同——神就是主,主就是神。同樣地,基督信友的神與主也並無異處:惟一天主(或神)即是主,惟一主即是天主(奧力振In Rom., 7:13)。對保祿而言,向主耶穌聖名的呼號是一切基督信友合一的連系(格前1:2)。他為信友向主耶穌基督祈求恩寵,和平與憐憫,正如他向天主聖父祈求一樣(見保祿每一書信的開端)。
阿辣美語的呼號Marana tha (我們的主,來吧!)證明Kyrios的稱呼起源于巴力斯坦與猶太的基督信友(格前16:22;十二宗徒訓言10:6;默22:20)。
四、將天主屬性歸於耶穌
聖保祿將天主屬性歸於耶穌,證明了他信仰耶穌具有天主性:
(一)創造與保存世界的全能(哥1:15—17:“一切都是在他內受造的,——一切都是藉他……萬有都賴他而存在”。格前8:6:“萬物藉他而有”。希1:2—3:“藉著他造成了世界……以自己大能的話支撐萬有”(希1:10)。
(二)無限知識(哥2:3:“在他內蘊藏著智慧和知識的一切寶藏”。)
(三)永恆(哥1:15:“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
(四)永不改變(希1:12:“你常依然”。希13:8:“耶穌基督昨天和今天是一樣,直到永遠也是如此”。)
(五)當受崇拜(斐2:10:“好使天上、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對耶穌的名字都屈膝叩拜”。希1:6:“天主的眾天使都要崇拜他”。)
五、基督的聖子位格
保祿還闡明基督與天主的關係是父子關係。根據保祿有關基督的其他教訓,這個子位必須視為實在的與本質的天主子位。有幾節經文將這項道理講得很清楚,如羅8:3:“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兒子”(oJ qeoV" toVn eJautou' uiJoVn pevmya");羅8:32:“他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tou' ijdivou uiJou' oujk ejfeivsato);哥1:13:“他將我們移置在他愛子的國內”(tou' uiJou' th'" ajgavph" aujtou')。羅1:3—4,(達味的後裔與天主之子);迦4:4—5,(保祿將基督的聖子地位與受基督所救贖並賴恩寵而獲得的義子地位相比);羅8:29(基督是眾多弟兄中的長子);希1:6;(天主的首生子)。
“天主子”既指天主的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羅15:6;格後1:3;厄1:3)一語中的“天主和父”,也應解作基於出生的真正父位。
希伯來書開端所述基督被高舉超乎諸天使,乃基於他的聖子位格:“遠超過了天使,因為他承受了比他們還尊貴的名字”(1:4)。比他們還尊貴的名字就是聖子之名。既是天主子,他便是“天主光榮的輝耀和他本體的印象”(1:3)。
來源:信理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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