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迪西的亞波林(Apollinaris ob Laodicea +390左右)是尼西亞信辭的熱誠維護者,受了柏拉圖的三分論(Trichotomism分人為體、魂、靈三份)之影響,宣稱聖言曾取了人的身體與動物的魄。聖言代替了精神的靈魂。他相信只有在這個狀態下,基督人格的一致性與無罪性始能實現。亞波林取若1:14(身體)與斐2:7(相似)的經文為其理論的基礎。
二、教會的訓示
基督不僅有一個身體、也有一個理智的靈魂——信理
亞波林派受到聖亞達納所主持的亞力山大裏地區性會議(362年)的譴責,又受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381年)及教宗達馬穌所召開的羅馬會議(382年)斥為異說(鄧85,65)。關於基督人性的信理,加彩東大公會議(451年)訓示如下:“按人性言,他是完整無缺的:他是具有理性靈魂與身體的真人……從人性言,他和我們無異”(鄧148)。“任何人”信辭與加彩東大公會議的決議相符:“完整的人,具有理智的靈魂及人的身體”(Perfectus homo ex anima rationali et humana carne subsistens 鄧40,參考鄧216)。維也諾大公會議(1311—1312年)為譴責彼得•奧理維(Petrus Johannis Olivi +1298)而宣佈:在基督內與在他人內一樣,理性的靈魂自身本質地是身體的模式(鄧480)。請參閱鄧710。
教父們與神學家們基於兩項原理,而承認基督必有一個理性的靈魂:“凡不曾被收納的,也就不會被醫治;凡與天主結合的,也就被救贖”(Quod assumptum non est,non est sanatum. 納齊安松的聖葛利哥裏書信之十,致克累東尼Cledonium)及“聖言取用身體而以靈魂作媒介”(Verbum assumpsit carnem mediante anima.神3:6,1)。
然而,這一看法在十林派神學裏卻獲得立足之地,參考聖維克多的休格(Hugo of St. Victor)所著De Sapientia animae Christi:“惟一基督具有一位,二性,三本質:天主性、身體、靈魂”(Christus unus in una Persona, duabus naturis, tribus essentiis……divinitate, carne et anima. 提教176,847;彼得•隆巴,S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