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第三世紀末葉,多來道總主教艾利邦(Elipandus +802)與烏格爾(Urgel)主教費力斯(Felix +818),宣稱基督內有雙重的子位(sonship)。以天主性言,他是天主真子,以人性言,他是天主的義子。當他在若爾當河受洗時,因恩寵而繼承為天主之子。若承認基督內有雙重子位的理論,也得承認基督內有兩個位格,結果將陷於奈斯多利派的謬誤。評擊這一異說的有隱修院長利巴納的培鐸(Beatus of Libana)、奧斯麥(Osma)主教愛德里(Etherius),與法蘭西卡洛林時代的神學家們,其中以亞爾坤(Alcuin)為最聞名。
我人可將這項定斷概括如下:存於耶穌基督人性內的位格是天主之子。“基督其人”(christ as man,Christus ut homo)一詞不能以“由於人性”的意義來解釋(Christus secundum humanitatem),仿佛基督之成為天主子的基礎是在人性之中;卻要以在人性中存在的“基督這個人”(Christus ut hic homo)或“基督這個位格”(Christus ut hypostasis)的意義來解釋。神3: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