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天主的或創造者的恩寵,就是天主完全出於純愛,不憑基督的功績,而賜予天使和樂園中人類始祖的恩寵,由於他們的無罪,他們只消極地無名份接受這些恩寵(non digni)。所謂基督的或救世者的恩寵,則是天主憑藉基督的救贖功績,出於愛與仁慈,於已往和現在賜與人類的恩寵;人類由於原罪,已不配承受它們。天主的恩寵與基督的恩寵將受惠者的存在與活動提升到超性秩序中去(超升之恩gratia elevans);而基督的恩寵還具有治癒人靈創傷的效能(提升與治癒之恩gratia elevans et sanans,medicinalis)。
司各脫斯派學者基於聖子降生的絕對預定論,主張天使與人類始祖在樂園中所獲恩寵為基督的恩寵。但他們所指的基督並不以救世者的身份(gratia Christi tanquam Redemptoris),而以一切受造物之無首的身份出現(gratia Christi tanquam capitis omnis creaturae)。參閱本書第二編第二部第二節。
(一)按照現恩所把握的靈魂的能力言,分理智之恩(grace of intellect)與意志之恩(grace of will);按現恩的後果言,分光明之恩(gratia illuminationis)與默感之恩(gratia inspirationis)。
(二)按照它與自由意志行動之關係言,分產生在自由意志決定之前的先至恩寵(gratia praevenien或 gratia antecedens,exitans,vocans,operans)。與支援及伴隨自由意志行動的後至恩寵(gratia subsequons或adjuvans,concomitans,cooper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