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巴夏斯•格司奈(Paschasius Quesnel)的理論,現恩與天主全能的意志完全一致。這個理論我們不能接受。請參考被教會譴責的巴氏命題(第十九條):Dei gratia nihil aliud est quam ejus omnipotens voluntas.(鄧1369;參閱鄧1360—1361)。天主全能的意志與天主本質一致。而現恩則是天主救贖意志的一種實效,與天主自身回異(為受造恩寵gratia creata)。格斯奈原想用他的理論來解釋恩寵的不可抗拒的效果。
多瑪斯派學者認為那暫時光照理智,加強意志,使之完成超性行動的超自然力量,是一種暫時的或流動的特性(qualitas fluens),以別于具有恆久特性的聖化恩寵。聖多瑪斯雖然不反對上述理論,但他特別說明現恩“並不是一種特性,而是靈魂的一種動態”(non est qualitas,sed motus quidam animae)神2之1,110、2)。因為在他心目中,“特性”是一種恒久不變的境況,而“靈魂的動態”是接納天主恩寵的被動狀態(anima hominis novetur a Deo ad aliquid cognoscendum vel volendum vel agendum),而不是靈魂的生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