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聖多瑪斯與其學派的意見,聖化恩寵既是靈魂自立體的成全(本體的習性habitus entitativus),與愛德——意志能力的成全(行動的習性nabitus operativus)是不同的。司各脫斯派人士則視恩寵為一種行動的習性,實質上與愛德相同(materially identical),因而他們承認在恩寵與愛德之間只有能力表顯上的區別(virtual difference)。特倫多大公會議將這個問題置之不論。然而,在某一檔上(鄧821),大會將恩寵與愛德作了鑒別(exclusa gratia et caritate,而且在另外一處(鄧800),援引了羅5:5,只提到愛德的傾注。超過自然秩序與自然秩序的類比性有利於聖多瑪斯的見解。它暗示我們:靈魂自身的超自然稟賦與靈魂能力的超自然稟賦,正如靈魂本身與其能力,是有實在差別的。神2之1,110,3-4。
(3)積極地說,靈魂天主化的轉變是人與天主之間的一種實質的契合(physical communion)。這種實質契合就是由天主給予的受造的贈禮所完成的附屬性結合(accidental unification)。它以超越一切受造能力的方式,使靈魂與天主相像,並且與天主合一。以身體言,人本是天主概念的形體化,是天主的痕跡(vestigium Dei),以精神言,人原是天主精神的複製品,是天主的肖像(imago Dei);聖化恩寵將人提升,使人成為天主的肖像(similitudo Dei),也就是說,靈魂與天主的相像達到更高的,而且超自然的程度。神3:2,10-1:“恩寵是依附體,它是分施於人的天主的某種相似。”(gratia,quae est accidens,est quaedam similitudo divinitatis participata in homine.)。
換句話說,靈魂那時將分沾天主的自識,並分享由認識天主而來的幸福,恩寵與榮耀的相互關係正如種子與果實一樣,恩寵是榮耀的開始(gratia inchoata),榮耀是恩寵的完成(gratia consummata)。神2之2,24,3之2;“恩寵與榮耀同屬一類,因為恩寵無非是榮耀在我們身上的某種開始”。(gratia et gloria ad idem genus referuntur,quia gratia nihil est aliud quam quaedam inchoatio gloriae in nobis,)聖經告訴我們在成義的人內已有永生,同時證明恩寵與榮耀在本質上的相同(若3:15;3:36;4:1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