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人士否認超自然功績的實在性。路德最初宣稱:成義者的一切善行本身都是有罪的,因為罪愆仍留在他內(鄧771:In omni opere bono justus peccat.),稍後他承認成義的人藉所賦予的聖神之助,能夠而且必須完成善工(奧斯保信條第廿款:docent nostri,quod necesse sit bona opera facere.),但他否認這些善行的功績。按照喀爾文的說法(基督教會的原理Institution,3,12,4)在天主面前,人的一切善行都是“不潔與污穢的”(inquinamenta et sordes)。新教人士認為,天主教有關功績的理論使基督的功績與恩寵貶值(鄧843),而且過分重視善行的外表聖德,卑鄙地尋求一己的功勞,是一種法利賽式的自誇。
二、教會的道理
成義的人能因他的善工,真正地爭取天主超性的賞報——信理
第二次奧良會議與阿基丹的普洛斯柏(Prosper of Aquitania)和聖奧斯定的想法一致,宣佈如下:“已做的善工應受報酬,但是並非由功績而來的恩寵,先於行動,俾使行動美好地完成”(Debetur merces bonis operibus,si feant;sed gratia,quae non debetur,praecedit ut fiant.鄧191)。
特倫多大公會議曉示我們,永生對於成義的人,一方面是天主所預許的禮品與恩惠,另一方面是義人自己善的賞報(鄧809)。由於天主的恩寵是使人得永生的超性善工之先決條件與基礎,所以得救的善工是天主的恩賜,同時也是人自己的功行:(sc. Dei)tanta est erga omnes homines bonitas, ut eorum velit esse merita; quae sunt ipsius dona. 鄧810,141。大公會議所說的“真”功績(vere mereri鄧842),是指義理功績(meritum de condigno鄧83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