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人士放棄了堅振,認為它沒有聖經的根據;特倫多大公會議宣稱:“凡說受洗者所領受的堅振是不必要的禮節,不是一項真正的名實相副的聖事,此人應受絕罰”(Si quis dixerit, confirmationem baptizatorum otiosam coeremoniam esse et non potius verum et proprium sacramentum, A. S. 鄧871)。
聖多瑪斯認為基督建立堅振聖事,並未由他自己直接授予,而是允許未來要建立它(non exhibendo sed promittendo)。因為在這聖事內,所授予的是聖神的充滿,自不應在基督復活與升天之前實現(神,3:72,1-1)。若干士林派神學家如羅蘭師(Magister Roland)與聖文篤,贊成堅振聖事是由宗徒們所建立的,也就是說,是聖神藉宗徒們而建立的(天主間接建立聖事)。阿勒的亞力山大(Alexander of Hales)或以他的名字發表的神學綱要(Summa),則認為堅振聖事是經聖神默啟而在摩(Meaux)所舉行的會議(In Concilio Meldensi)中建立的,然而他的話僅指他那時所慣用的堅振禮節的最後規定而言。他並不反對基督為賜予聖神而建立了覆手禮。
戴爾都良視洗禮為領受聖神的準備:“我們並未在水中領受聖神,而是在水中淨化了,以準備領受聖神”(論洗禮,6)。在洗禮之後,全身傅油(baptismal onction),接著是覆手禮:“我們從洗禮的水中出來以後,即傅上聖油”(第七章)。“然後是覆手禮,藉著降福的詞句,呼求並邀請聖神蒞臨在我們身上”(dehinc manus imponitur per benedictionem advocans et invitans Spiritum Sanctum, c. 8)這一禮節的效果是授予聖神。戴爾都良在De carnis resurrectione, , 8一文中,稱加入教會的引進禮節(rites of Christian initiation)為:洗禮,傅油,十字記號,覆手禮,領聖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