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倫多大公會議在定斷基督真在的道理時,也定斷了完全臨在之信理:“任何人否認基督的體與血,靈魂與天主性,亦即整個的主耶穌基督真正地、實在地、體質地在聖體內,當受絕罰”(Si quis negaverit, in ss. Eucharistiae sacramento contineri vere, realiter et substantialiter corpus et sanguinem una cum anima et divinitate Domini nostri Jesu Christi ac proinde totum Christum, …A. S. 鄧883)。
藉著祝聖語句的力量(ex vi verborum), 基督的身體真在餅的外形下,基督的血真在酒的外形下。由於基督的體與血真正連在一起(相伴per concomitantiam),在餅的外形下,他的血和他的靈魂跟他的身體在一起(concomitantia naturalis),因為他的身體是生活的(羅,6:9);基於二性一位的結合,他的天主性也真在其中(concomitantia supernaturalis),同樣地,在酒的外形下,基督的身體、靈魂與天主性也都與他的血同在。(參考鄧876;神,3,76,1)。
教父們告訴我們,在面餅中的基督身體是不朽的(尼沙的葛利哥裡,Or. Cat. , 37),是給予生命者(亞力山大裡的聖濟利祿書信,17;駁奈斯多利,4:5),是應受崇敬的(聖奧斯定Enarr. In Ps. , 78, 9)。上述種種屬性以基督的身體與其靈魂及天主性之結合為先決條件。聖盎博羅削說:“基督在這聖事中,因為它是基督的身體”(De myst. , 9, 58)。
只在十一世紀的最後幾十年中,基督真在的完整性問題成為神學探討的對象。
告訴我們領受二形(餅與酒)之一,便是領受整個基督之理論的最早的神學家,首推芒都亞的若望(John of Mantua),陸登巴的曼各特(Manegold of Lautenbach)與拉宏的安瑟倫(Anselm of Laon)及其學派。
二、整個基督在二形之一中
整個基督在二形之中的任何一形內——信理
基督整個地在聖體中的道理包含了:基督整個地在其兩種形態中之一內的道理。康斯坦丁大公會議將這一命題定為信理,並斥責那主張領聖體必須兼領二形的胡斯派人士(Utraquistes)。鄧626。特倫多大公會議針對重拾胡斯派舊論的新教人士,定斷如下:“任何人否認在可崇敬的聖體聖事內,基督整個地在兩種形態之一內,當受絕罰”(Si quis negaverit, in venerabili sacramento Eucharistiae sub unaquaque specie totum Christum contineri, A. S. 鄧885;參考鄧69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