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督真在持續性與完整性,我們獲得結論:聖體中的基督當受絕對的崇敬禮(Cultus latriae)。崇拜的全部物件是在聖事形態下的基督。而聖事形態則是崇敬的連帶物件(co-object),因為它們在聖事內與基督相連合。特倫多大公會議駁斥“對面餅的崇拜”、“拜偶像”等責難,不定期斷如下:“任何人說,聖體內的基督,天主唯一聖子,不應當受最高的(包括外在的)崇拜禮,此人當受絕罰”(Si quis dixerit, in sancto Eucharistiae sacramento Christum Unigenitum Dei Filium non esse cultu latriae etiam externo adorandum, A. S. 鄧888)。
所有否認基督真在聖體內的人都反對這一信理。較早的路德派神學家(如A. Musculus, M. Chemnitz, J. Gerhard)由於相信晚餐禮中,即從祝聖到領聖體之間,基督真在聖體中,所以也主張崇拜聖體是合理的,並且反駁准喀爾文派人士(Crypto-Calvinists被指為侮辱聖體者),為崇拜聖體辯護。
尼西亞大公會議以前的教父們證示,在信友領受聖體以前,先要崇拜聖體內的基督。參見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Cat. myst. 5: 22:“你當俯身敬拜,恭稱啊門!”聖盎博羅削論聖神,3:11,79:“腳凳(詠,98:5)是指土地,土地是指我們至今在奧跡中敬拜的基督的體”。奧斯定Enarr. In Ps. , 98, 9:“沒有人不先朝拜,而後領受此體的”。在東方教會裡,朝拜聖體的禮節只限於彌撒祭獻中。在西方,則自中古時代開始,在彌撒典禮以外,也有崇敬聖體的各種禮節(如聖體遊行,自1264年起有聖體節日,自十四世紀起有明供聖體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