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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神品的概念與聖事性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5-26 00:58:19     標題: 神品的概念與聖事性

神品的概念與聖事性

一、概念

神品(ordo, ordinatio)是一件聖事。在這聖事中,主教藉覆手與祈禱將神權與善用此神權的恩寵賜鄧領受神品聖事的信友。

二、神品的聖事性

(一)神品是由基督所建立的一件真正而狹義的聖事——信理

新教人士主張信友們具有普遍的司祭職。特倫多大公會議針對此見,宣佈在公教會內有一可見的外在的司祭職(鄧961),及因天主命令而建立的聖統制度(鄧966),即與信友地位本質不同的一種特殊司祭職與一種特殊的司祭地位(ordo in esse)。進入司祭地位須領受一件特殊的聖事,即神品聖事(ordo in fieri vel ordinatio)。特倫多大公會議明定:“如有人說神品即授聖職禮並非真正的狹義的由主基督所制定的聖事,此人當受絕罰”(Si quis dixerit, ordinem sive sacram ordinationem non esse vere et proprie sacramentum a Christo Domino institutum, A. S. 鄧963)。大公會議的定斷只概括地論及神品的聖事性,而沒有論及各級神品的聖事性。

(二)聖經證據

聖經裡在有關如何進入教會聖統的經文中,清清楚楚地表達出神品聖事的各個要素。

按傳統的注釋,宗徒大事錄(6:6)系指六品副祭的產生:“叫他們(七個人)立在宗徒們面前;宗徒們祈禱以後,就給他們覆了手”。宗徒大事錄(14:22,希臘本廿三)又談到長老們的產生:“二人在各教會給他們選立了長老,在祈禱禁食以後,把他們託付於他們所信仰的主”。聖保祿寫信給他的門徒弟茂德道:“我提醒你把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賦予你的恩賜再熾燃起來”(弟後,1:6)。參考弟前,4:14:“不要疏忽在你心內,因預言,藉長老團的覆手賜給你的神恩”。

因此,進入教會聖統是藉著一種可見的禮節,這禮節就是覆手禮與祈禱。透過這一外在的禮節,聖職之權與內在的恩寵一同傳予領受者。惟有天主或人而天主的耶穌基督,能將外在禮節與內在恩寵的傳授在因果關係下連接起來,由此可見,神品聖事是由基督所建立的。

弟茂德書中兩處所提到的“恩寵”(),不指示異常的超性贈禮(charismata),而指為完成超性職務而賦予的使人成聖的恩寵。

聖保祿給弟茂德的忠告:“不可輕易給人覆手”(弟前,5:22),按照比較更近似的注釋,證示宗徒們所選立的教會首長應當將他們所承受的神權藉覆手禮傳予他人。古代與近代的某些聖經注釋家(如P. Galtier, K. Rahner)認為這段經文所指的是赦罪的覆手禮,因為在第五章二十節中是討論對犯罪者的態度。

(三)傳承的證據

傳承證明教會聖統制由天主所建(參考本書第四編第二部第二章第四節教會的聖統制度),藉覆手禮與祈禱傳予神權(參考神品部分第三節),以及與此相連的內在的恩寵傳授。聖葛利哥裡•納齊安松將晉鐸與祝聖聖體相比,他說:“語句的同樣能力使人成為高貴而可敬的司鐸,而且新的授聖職禮使他們與信眾有差別。昨日或前日,他曾經是許多人中的一個,是天主子民的一份子,頓時他變成了領袖、首席者、靈修的導師、隱藏的奧秘的掌持者。雖然他的容貌、身材都沒有改變,他的外形依然如故,但是他的不可見的靈魂,藉著一種不可見的能力與恩寵,已經改善”(Or. In baptismum Christi)。聖奧斯定將晉鐸與洗禮相比:“兩者都是聖事,施行這兩件聖事時都予人以某種祝聖,一在受洗時,一在晉鐸時,所以在公教會內,這兩件聖事不能重複領受”(Contra ep. Parmeniani, 2, 13,28)

來源:信理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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