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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聖體聖事與聖體聖血節的意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6-4 00:20:58     標題: 聖體聖事與聖體聖血節的意義

聖體聖事與聖體聖血節的意義



由於自然科學的反對,基督真實地臨在於聖體聖事中的理論,不是早已過時了嗎?因為我們精確地知道由原子和分子組成的物質結構。聖體的面形並不是一種屬於化學實驗範圍的實體(substance),故此,它在我們眼中的意味不能夠與科學相符合。然而,假如肯定這一點的話,我們便將知識限定在了一個狹隘的圈裡。因為“真實的東西”並不僅僅是我們能夠度量的東西。事實上,不僅僅只存在著“量”,也不是只有可以度量的事物才是真實的。相反,量不過是隱秘和深層之奧跡——特別的存在——這座冰山的一角而已。而這也正是“實體”(substance)這個詞所要表達的意思。耶穌並不像是“一塊”可以被計算和稱量的肉體。那麼,又該如何看待這個事實呢?在此,教會一直強調的重點是真正的“變化”(transformation)。在聖體聖事中所發生的,是真實的事物的變化,是新的事實的存在,而這個新的事實在此之前並不曾存在。“變化”的斷言是聖體聖事之信條的原初定論。當基督的身體臨在時——就是說基督本身,這位復活者——他是作為“他者”,作為最偉大者臨在的。因此,他是以另一種存在方式臨在於面形下的。“變化”所實要現的,事實上是有關我們的變化。事物在這種“變化”中會完全進入到更高級的事實的秩序中,而我們根本無法從數量上來度量這個現象。只要基督臨現了,就不可能好像什麼都不曾發生過。只要他一臨在,就會有新的事物產生。這說明,基督本身是具有轉化力的,他會實現人的悔改。耶穌決不是什麼日常生活的美化物。其實,假如我們知道世界本身是可以被轉化的,並知道有一天,它會全然變成新耶路撒冷、聖殿和天主臨在的聖龕,那麼我們就會更好地發現事物的這種可轉化性能力。《聖體聖事,教會的中心》,第57頁



一個身體真的能夠同時臨在於眾多面形中,並且即使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中分享自己,也依然只是一個身體嗎?首先,應該意識到,我們永遠都無法明白這個奧跡,因為它來自“天主的世界”,來自“復活的世界”。而我們並沒有生活在復活的世界中;我們所生活的塵世是有死且有限的。儘管如此,我們也仍然可以接近這個奧跡。假如我們明白“身體”一詞在聖經中不僅僅是指與精神相對的身體,那麼就會有所發現。在聖經的語意裡,“身體”更確切的意思是指一位完全的人,其身體與精神密不可分地結合在他內。因此,“這是我的身體”意味著:“看,這就是存於身體內的我這個人的全部。”那麼,這個人是如何行動的呢?我們可以從下面的話中看出:“為你們而捨棄”。就是說,這個人是捨己為人的人,其最內在的本質,就是分享自己。而恰恰由於他是一個人,並且是一個在本質上自我開放、自我給予的人,他才能夠被分享。他所給予我們的並非是其身體的一小部分,並非物質,而是他自己——復活者——因著愛將自己通傳給我們的人,而這愛來自十字架。這意味著,領聖體總是一個個人性事件。因此,聖祭禮是從“我們”走向“我”的禮儀。與基督的個人性相遇和用第一人稱向他祈禱是領聖體的一部分。也因此,在領聖體後保留一段靜默的時間十分重要。對堂區來說,聖祭禮是基督徒團體的慶典。這點很重要。不過,我們也應該學習與主在靜默中結合,學習將自己交付給他。
《聖體聖事,教會的中心》,第53頁



“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聖經不是這樣說得嗎?可我們知道,十六世紀時, 有一個問題被強烈地提了出來,即關於“是”這個詞的問題:“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這個“是”難道真的是指整個身體的實際臨在嗎?抑或僅僅是指一種形象,由此我們可以這樣來解讀:“這是指我的身體和血”?專家們對此問題可謂費盡了心思,進行了大量的研討。結論是,如果脫離這個詞的背景來對它進行討論的話,最終只會鑽牛角尖。所以,應該從整體上來探討。如此,聖經的回答便顯得很清楚:“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若6:53,55)假如不是這樣,那麼當猶太人竊竊私語時,耶穌就滿可以通過這種保證來輕易地使這些反對者閉口:“朋友們,你們先別生氣,這只不過是一個比喻而已。所謂的食糧僅僅是我身體的象徵,而並非我的身體!”但事實上福音並沒有做如此的回答。耶穌拒絕這種妥協,並堅持重複說,應該將面餅當作他的身體來吃。他說,對天主的信仰使人面對有形的天主,並且只有當這種信仰能夠使人與天主合一時,它才會實現;而只有當天主本身成為有形的,並且是聖事性的事件——在這個事件中,有形的主充盈了我們有形的存在——人與天主的合一才可能……奧古斯定對聖體聖事極其崇敬,並很好地理解了它的奧義:“我是強者的餅,吃掉我吧!但並不是你要把我消化成你,而是我要把你消化成我。”
《聖體聖事,教會的中心》,第51頁



我們注意到,在許多感恩祭典的現代譯文裡,已不再說救恩是為賜給“多數人”,而將之改為“所有的人”。然而我們知道,這句話在拉丁文的感恩祭典和希臘文的新約中——它們當然保持了原文——卻是“多數人”。不過,在整個新約和教會傳統裡,我們總是肯定地說,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耶穌是為所有的人而死的。天主並沒有將那些沒有獲得救恩的人與接受他恩賜的人區分開來。他愛一切人,因為他創造了一切。所以,主是為所有的人而死的。聖保祿在致弟茂德前書中如此說道:“耶穌基督奉獻了自己,為眾人作了贖價。”(弟前2:6)在聖週四,舊式的感恩祭典這樣開始最後晚餐的記述:“在他為拯救所有的人而受苦受難的前夕……”可見,我們不應該限制天主。顯然,天主不強迫人獲得救恩;他給人自由。他是一位真正的父親,是尊重自由的創造者——即使自由的人會拒絕他。拒絕的勢力當然存在著。但天主愛我們,而我們只要具備謙虛就夠了,因為謙虛可以使我們接受他的愛。那麼,選擇“所有的人”這種譯法,就是說將解釋和翻譯結合在一起是否合理呢?不管我們怎麼回答,都應該明白,這種解釋是很重要的。可見,這樣的解釋其實並沒有篡改原文。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明白啟示的整體性。誠然,主愛我們所有的人,並是為所有的人而死的。《聖體聖事,教會的中心》,第15頁



自從禮儀革新發現了進入聖體聖事奧跡的新通道後,聖體瞻禮的意義便越來越在教會內受到質疑。以傳統的方式來慶祝它還適合嗎?真正的聖體瞻禮難道不是聖週四和復活節嗎?豈不正是在聖週四和復活節中,我們才能找到聖體聖事的深層根基及其內在的意義?因為事實上,主耶穌是借著死亡與復活而成為我們真正的生命的——他不僅是那完成了為門徒洗腳之服務的僕人,也是人類真正的餅。我們能否在復活節的普遍慶祝之外——每台彌撒都把我們導向復活節——來感謝聖體聖事的恩賜?中世紀盛大的慶典(聖體瞻禮)會不會使我們遠離奧跡的崇高性呢?今天,我們已難以反過來提出這個問題:對於“原始”事物的迷戀豈不使我們變得有點盲目嗎?作為基督信仰的復活節,聖體聖事不也是天主所提供給我們的節日嗎?喜樂是慶節的一部分。而喜樂應該縱情地表達,應該超越日常限制,應該統一現在與未來、地下與上天。主的日子不正是人的日子嗎?在這日子裡,城市、鄉村和街道都承擔了它們最崇高的服務:為我們鋪設一條通向天主的道路,一條人與天主同行的道路。因此,我們可以說,聖體聖事的存在並不是為被默想,而是為被接受。那麼,為接受主,我們豈不應該準備歡迎儀式嗎?我們的感官不是也應該參與到慶節中,好使我們的靈魂從而活躍起來嗎?這樣看來,中世紀的教會實際上比我們費力實現的清教主義更好地理解了聖體聖事的奧義。《尋找天主的面孔》,第33頁
  


是應該跪著還是站著領聖體?用手還是用嘴?首先,我要說,二者都可以。不過,我們也需要去問,容許就說明合適嗎?那怕關係到最神聖的事時,容許也真的是保證?我們知道,基督信徒曾站著並用手領聖體直到第九世紀。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因此就應該一直保留這種方式。教會之令人驚喜和讚歎的地方就在於,它在不停地成長和成熟,並在漸漸深入地理解奧跡。教會在第九世紀之後的發展完全得到了肯定,因為它建基在人們願意表達虔敬之要求的事實上。不過,反過來說,曾經實行了900年的方式也不見得就不合適……而教父們則告訴我們,人們曾經非常虔敬地領聖體。第四世紀時,耶路撒冷的西瑞爾曾在一篇文章中特別精彩地談到了這個主題。在其領洗要理中,他描寫了當時的人應該如何領聖體。他們上前領聖體時應該將手攤成寶座的樣子;右手交叉放在左手上,表示國王的御座,也表示十字架。這種象徵的意味極其深刻。人的手代表十字架,而十字架變成了國王自我給予的御座。如此,伸開並呈十字架形的手便是人為與主相遇而應該成為的樣子。人伸開雙手為迎接他的主。假如我們清楚這一點的話,便會意識到,為這樣或那樣的習慣而爭論實在是無謂的事。也不要忘記,那不潔淨的不僅僅會是我們的手,也會是我們的心靈和舌頭。其實,我們的口舌可能會比我們的手犯更多的罪。可見,那建立在天主仁慈之愛上的勇敢,不單單是應該敢於用手和口舌,而更應該敢於用我們的心靈去領受聖體。《聖體聖事,教會的中心》,第44頁



最近幾年來,為使聖體聖事變得更能夠為每一個人所接受和理解,教會做出了許多努力。這當然很好。不過,即使我們仍然可以繼續在這方面取得進步,也終究會遇到限制的。我們可以像聽廣播電臺的新聞簡訊一樣來參與聖體聖事,也可以像熱中書刊畫報一樣熱中於聖體聖事。但它顯然要求得更多;它要求我們能夠更深、更廣地理解它。可是,假如我們急切地渴望與聖體本身相遇的話,那麼當即去探尋它的意義也許就會為時太晚。再說,由於今天我們不得不越來越多地談論它,以致我們的習慣用語使得神聖的偉大行為丟掉了它的意義,因為這些用語只會起到歪曲和減損其意義的作用。其實,領聖體的預備工作應該是傾聽聖言和端正心靈與五官。因為我們需要聆聽和理解的事實要求心靈和全人的投入,它超越了純粹理性的範圍。所以,人應該被引向悔改之路;他應該學習承認自己的錯誤和接受寬恕。我們時代最嚴重的一個缺點表現在我們需要不停地討論罪惡感上。然而,人之所以不願再承認自己的罪過,豈不正是因為我們不再告訴他們獲得寬恕的可能性嗎?是的,人除非達至更高級的事實,便無法承受他自己的事實——他罪惡的事實;而這個更高級的事實就是天主的事實,其許諾則是天主之名。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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