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我們身處一個過份追求理性的時代,事事必先要提出服人的理據,然後大家才肯乖乖地遵循。中世紀的法國拉比Rashi說過:神救贖你們的條件就是要作祂的奴隸,遵守祂的誡命。(God redeemed you on the condition that you will be His slave and keep His commandments.)使徒保羅也這樣說:「…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六17, 19)
我們不成文的信仰生活上也有很大「恪守」與「記念」間的距離,例如:是不是一定要在每一個星期天上教堂?為什麼要奉獻十分之一?是不是每月都要守一次聖餐等等?相信等到大家有一致的共識時,教會早已關門大吉了。「恪守」,雖然流於死板,但也是很重要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