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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車禍口頭和解 [列印本頁]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6 21:34:20     標題: 車禍口頭和解

本帖最後由 戰鬼 於 2014-9-6 21:36 編輯

小弟和哥哥 朋友出門 去山上騎車走走 然後在一條直線 他們兩人先騎走了

然後小弟當時在下山 山路外側 (內測都汽車...  

然後在直線一個右彎(我為右彎內測  

我和一台汽車相近 雙方也差不多要入彎 當時想說那我拉過來一點 快過彎 不然跟那台汽車有點近

我補油門 往前 然後汽車似乎沒注意還是沒抓好距離 直接往我車子的傳動蓋那邊親下去 傳動蓋後半部 下方斷裂飛出車道   

在當時我馬上拉開車身 到旁邊停下來(人沒事 沒倒車)  汽車則停在我前方 (並沒有看到汽車右前方板金狀況 車主下來時有看

然後車主跟他家人下來問我人 車有沒有怎樣 當下跟他說腳有點痛之外  沒事 (後來發現應該是傳動蓋飛出去弄到腳  有一點黑黑的 腳擦乾淨之後 腳沒事  

在當下汽車 車主說沒事 那就這樣吧 我也說好 這樣算形成口頭和解?

然後車主離開後  我也跟著離開 下山後檢查 人無傷  中柱彎了 (換掉 700$  傳動蓋則還留著

後來告訴家人  家人說你只有口頭和解 小心被人家弄肇事逃逸.....  (聽完很擔心

想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結果當時應該是我車中柱彎掉 傳動蓋裂掉 他汽車板金應該有撞到痕跡這樣  沒人員受傷

他如果來告我肇逃 會成立?  

這樣的擦撞事件算很嚴重?   誰責任居多?


作者: HAYAMA    時間: 2014-9-8 03:43:42

如果他車上有人在錄影 或者行車紀錄器有拍到你長相 車牌號碼 這就有點棘手 你接下來看看會不會有警察來按你家電鈴了  警察請你到局裡到案說明 會希望你們和解賠錢這樣就好
作者: TOTOBO    時間: 2014-9-8 10:19:35

是沒錯 如果他先告你肇逃 吃虧可能是你 除非你能拿出行車紀錄器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 當時是對方的錯 因為
問題不大 後來對方賠他二千元 後來他趁我朋友離開後報警 最後對方告我朋友肇逃 變成他要賠給對方更多錢
其實不管發生多大車禍 一定要請警察處理作筆錄來保障自己 怕到時對方說話不算話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8 19:15:45

HAYAMA 發表於 2014-9-8 03:43  
如果他車上有人在錄影 或者行車紀錄器有拍到你長相 車牌號碼 這就有點棘手 你接下來看看會不會有警察來按你 ...

痾...... 小弟是猜有  (因為據哥哥說那台好像是跑車的牌子   希望不會有!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8 19:17:10

TOTOBO 發表於 2014-9-8 10:19  
是沒錯 如果他先告你肇逃 吃虧可能是你 除非你能拿出行車紀錄器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 當時是對方的錯 因為 ...

摁......  小弟後來也被家人罵到臭頭..  然後朋友這兩天也跟人家發生擦撞 所以我就給他我的想法了....

可是他如果有行車記錄器 他拿出來 是他拍到撞我的畫面  這樣對我有利?  還是對他有利?
作者: lilii555816    時間: 2014-9-9 15:13:18

to三樓   都給錢了還會算肇事逃逸喔?   

說真的 車禍不管大小報警最重要  不要跟人私下和解最後被反咬陷害最糟糕

現在的社會很多這種人  
作者: 蔡小華    時間: 2014-9-9 23:01:33

自保之道,如樓上說的車禍不管大小先報警在說,現在社會不比從前了..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11 00:55:09

lilii555816 發表於 2014-9-9 15:13  
to三樓   都給錢了還會算肇事逃逸喔?   

說真的 車禍不管大小報警最重要  不要跟人私下和解最後被反咬陷害 ...

摁......  事後也後悔了  不過現在好像也只能希望沒事...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11 00:55:51

蔡小華 發表於 2014-9-9 23:01  
自保之道,如樓上說的車禍不管大小先報警在說,現在社會不比從前了..

摁阿!!  希望能沒事就好.....  那一點修車錢  我自己來...
作者: jason06083    時間: 2014-9-12 17:02:05

會喔!! 沒大礙的話還好
等等回去告你肇逃真的就麻煩了!!
作者: 李發    時間: 2014-9-14 09:34:48

刑事上的肇事逃逸,是對方要有受傷,才有辦法提出!
所以對方只能在民事上提出,但是如果對方財損不高,
對你提出民事上的肇逃,那耗損的精神,時間都划不來,
因為你有受傷,所以應該是對方比較擔心你對他提出告訴!!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17 17:54:06

李發 發表於 2014-9-14 09:34  
刑事上的肇事逃逸,是對方要有受傷,才有辦法提出!
所以對方只能在民事上提出,但是如果對方財損不高,
對 ...

了解!  謝謝 ^^
作者: 戰鬼    時間: 2014-9-17 17:55:02

jason06083 發表於 2014-9-12 17:02  
會喔!! 沒大礙的話還好
等等回去告你肇逃真的就麻煩了!!

希望部會~~
作者: king0226    時間: 2014-10-12 10:01:38

建議還是報警處理  如真沒必要報警  利用手機錄影加上對話  這樣就能維護雙方權益  但是依律師經驗最好還是請警察  
作者: 穆罕默德1234    時間: 2014-10-14 15:56:15

以後肇事
至少要互留手機號碼 就行了
不要拍拍屁股走人

以前有案例
一老婆婆被撞 雙方都拍拍屁股走人
結果老婆婆回家後頭痛 竟然往生了

撞人的變成被告 肇事逃逸與過失致死
這都是刑事案件

這算是社會經驗 供你參考
(防人之心不可無)

作者: li20029028    時間: 2014-10-23 01:17:16

這種情況最好是 雙方簽下合解書比較安全~ 不然真的遇到沒品的人 就會想辦法弄你
作者: grandying    時間: 2014-11-30 19:23:42

如果要私下的話當場先拍照現場.然後在跟對方要行照拍一下。自己的處理方式給你參考。
作者: g95139087    時間: 2014-12-1 01:25:49

建議上網問問看!
還是有人經過
如果車上有人在錄影
行車紀錄器有拍到你長相 車牌號碼
作者: kz24682000    時間: 2014-12-2 07:35:00

陪個錢不就沒事了
只是怕忽然反咬一口那才可怕
知人知面不知心
要有行車紀錄器比較好
畢竟那是種防衛駕駛的作法
作者: 走私太子    時間: 2014-12-2 21:30:26

基本上 他要告你肇事逃逸 應該要再原地吧 2個人都離開了 不就2個人都肇事逃逸
作者: 天煞之孤星    時間: 2014-12-4 17:11:10

不管如何,應先留下對方電話,就算私下和解,也要到派出所仟一份私下和解書


作者: freelover    時間: 2014-12-4 17:46: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aaaaadream    時間: 2014-12-5 00:42:54

口頭和解,的確有太多漏洞,除非有錄音佐證,或是證人。
為避免後遺症,報案後直接談和解,簽下和解書比較安全。

和解成案,30天後調解委員會~會電話通知雙方與會,之前如已經私下和解,
直接表明已和解,不用上調解委員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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