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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你愛我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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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10-8 00:13:45
標題:
你愛我有多深?
你愛我有多深?
「
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記二章二十四節)
中年以上的人大概都會哼「月亮代表我的心」這首歌。
「你問我愛你有多深,我愛你有幾分,我的情也真,我的愛也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歌詞簡單動人,每一個人都能琅琅上口,旋律更是婉轉貼切,輕易地就能挑起男女之間的戀慕之情。
更露骨親密的關係
聖經提到夫妻關係更是露骨,絕對不只是「月亮代表我的心」而已。想想亞當第一眼看到夏娃時就講出:「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不知道夏娃當時臉紅了沒有?在往後的日子,這對上帝所創造的第一對孤男寡女,在伊甸園是如何培養感情的?是如何互相成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又怎麼達到上帝對夫妻相處的第一個要求:二人成為一體?
成為一體簡單的說,應該包含三個層次:行為層次、心理層次與意志層次。
即是從強調外在的「行為層」,到注重心靈與情緒的「心理層」,最後更從內心進入願意立志委身的「意志層」。用中國人的話來講:先要夫唱婦隨、形影不離(行為層),再來是情投意合、你儂我儂的(心理層),然後才是無怨無悔、永世不分(意志層)。
婚姻的三種境界
感情再好,卻不花時間在一起,這種愛是很脆弱的。夫妻相愛最基本的定義就是巴不得可以時常在一起,享受男女之間的廝磨,遊樂上的歡笑,以及接觸時的肌膚之親。
「在一起」有很多種方式:可以一起吃飯,一起散步,一起逛街,一起看電影,一起聊天……,更可以是肉體的結合,所以聖經交代夫妻不可以分房太久,以免落入試探,不知不覺被魔鬼所引誘。這些夫妻之間親密的相處,絕對不是分隔兩地,每天靠著電話聊半把個鐘頭、或是兩天一封纏綿悱惻的魚雁往返就可以算數的。
夫唱婦隨、形影不離固然不錯,但總不若情投意合、你儂我儂那麼入骨。真正的相愛還得兩個人能夠逐漸在觀念上愈來愈相近,情緒上愈來愈膫解,價值理念上愈來愈一致,人生目標上愈來愈同心才行;否則光是行為層的在一起還是很容易被他人取代。相愛是一種感覺,覺得來電,覺得彼此同心,覺得心心相印,覺得很有默契,覺得心有靈犀一點通……,除非達到這種境界,要不然男女相歡其實也沒甚麼吸引力或耐人尋味之處。
夫妻達到情投意合的境界最好的方法,是要不斷地在溝通上下工夫,在配偶面前吐露心意,不要害怕;配偶間更應該時時傾聽對方的心聲、體會對方的感覺,學習設身處站地在對方的立場著想。長此以往,兩人的關係一定可以很快進入情投意合的階段。
其實成為一體最高的境界是無怨無悔、永世不分離的決心與意志。夫妻感覺再好,總有不同心或聽不進去的時候。事情順利時情投意合不難,但誰能保證結婚以後諸事順利,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聖經有一句話對已經結婚的人來說十分重要:「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章6節)就是提醒我們要認清夫妻相處是一種「意志行為」,配偶可愛的時候要愛,不可愛的時候也要愛;值得愛的時候要愛,不值得愛的時候更要愛;成功發達的時候要愛,顛沛流離的時候更需要愛。若沒有這種意志的愛,夫妻之間將是時時誠惶誠恐,處處戰戰兢兢,必須永遠維持美好成功的一面,這種日子豈是人所能過的?
成為一體的祝福
與其說夫妻「成為一體」是一門沈重的功課,不如說這是夫妻感情的最佳保障;雖然成為一體是上帝的命令,我們仍必須清楚知道這亦是上帝的祝福。夫唱婦隨,情投意合,進而是無怨無悔,弟兄姊妹彼此勉勵吧!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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