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職人員為教會服務時,是基督自己臨現於他的教會,作為他奧體的頭、他羊群的牧者、贖罪祭的大司祭、真理的導師。這正是教會所要表達的:因聖秩聖事的效力,司祭「以基督元首的身分」而行動:
聖職人員真正擔任同一耶穌基督司祭的職務。如果聖職人員基於他所領受司祭職的祝聖,而確實肖似大司祭,那麽他就享有以基督自己的權能而行動的權力,因為他代表基督(virtuteac persona ipsius Christi)。
基督是一切司祭職的泉源:舊約的司祭只是基督的預象,而新約的司祭卻是以基督的身分而行動。
藉晉秩職務,特別是司鐸職和主教職,基督作為教會元首的臨在,就會在信友團體中成為有形可見的。按照聖依納爵.安提約基的美妙說法:主教是「父之典型」(typos tou Patros),他好像是天主聖父活的肖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