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人被召的團體特色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11-24 00:12:32
標題:
人被召的團體特色
人被召的團體特色
所有的人都為了同一終向,即為了天主本身而被召。天主聖三的一體性,和人與人之間應在真理和愛中建立的兄弟手足情誼,有相似之處。愛近人與愛天主分不開。
個人需要社會生活。此種生活為個人不是附加的,而是他本性的需要。人通過與他人的交往,與兄弟間的互相服務和對話,而發展他的潛能;人就這樣回應他的被召。
一個社會是一群人的集合體,藉著一個超越他們中每個人的合一原則,以有機體的方式聯合在一起。社會是同時可見的和精神的集合,在時間內持續存在:它繼承過去,準備將來。通過社會,每個人被立為「繼承人」,領受「才能」以豐富他的身分,他則應該加以發展結出果實。每個人理當效忠於他所參與的團體,並尊重負責公益的掌權者。
每個團體由它的目標來界定,因此應遵守特定的規則,但是「人是,且該是所有社會組織的本原、主體及宗旨」。
某些社會團體,如家庭和國家,更直接地符合人的本性。這些團體是人所需要的。為使更多的人參與社會生活,應鼓勵創立志願的協會和組織,「為了經濟、文化、社會、體育、娛樂、職業、政治的目標,且不只局限於國內,也推廣至世界的層面」這「社會化」也表達了自然的趨向,這趨向推動人為了達到超越個人能力的目標而結社。社會化發展個人的天賦,尤其增加人的創新力和責任感。社會化也有助於保障人的權利。
社會化也引發出一些危險。國家過度的干預能夠威脅個人的自由和主動。教會的訓導曾制定了所謂輔助性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較高層的社會不應剝奪較低層社會的許可權,以干預其內部生活,反而應在必要時支持它,並幫助它與其他的社會組成分子,在行動上取得協調,以促進公益」。
天主並不願意把一切權力的行使單獨保留給自己。他分給每一個受造物,運用其天賦的能力,可以行使的職分。這治理的模式應在社會生活中加以仿效。天主治理世界的態度,證實了他對人自由的極端尊重,這態度應能啟發人間團體統治者的智慧。他們應該表現出作為天主眷顧的執行者。
輔助性的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集體主義。它畫清國家干預的界限。它設法協調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係。它有助於建立一個名副其實的國際秩序。
來源:天主教在線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