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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若已經給東西,對方不付錢,此時應如何處理?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12-5 00:06:56     標題: 若已經給東西,對方不付錢,此時應如何處理?

若已經給東西,對方不付錢,此時應如何處理?

  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權利侵害型侵權行為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或者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也可以依據債務不履行或給付遲延,請求履行之。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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