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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子女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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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12-17 00:13:33
標題:
子女的恩賜
子女的恩賜
聖經與教會的傳統習慣,都視人口眾多的家庭,為天主降福及父母慷慨的記號。
當配偶發現不能生育時,其痛苦是強烈的。亞巴郎問天主說:「能給我甚麽?我一直沒有兒子……」(創15:2)。辣黑爾向丈夫雅各伯喊叫說:「你要給我兒子,不然我就要死!」(創30:1)。
針對為減少人類不孕症進行的研究,是值得鼓勵的,條件是這些研究應「按照天主的計畫與意願,為人服務,為人不可剝奪的權利,及其真正完整的福祉服務」。
藉配偶以外的第三者介入(精子或卵子的贈予,子宮借用),而引發的父母與所生子女的關係瓦解是嚴重的不道德。這些技術(異體人工受精和受胎)損害了嬰兒應由婚姻結合的、其所認識的一父一母所出生的權利。這也違背了「唯有夫妻,經過他們二人,才能成為父母的權利」。
這種技術,實行在配偶身上(同體人工受精或受胎),可能傷害較少,但在道德上仍是不能接受的。這使性行為與生育行為分離。使嬰兒存在的行為,不再是二人互相交付的行為,而是「把生命及胚胎的本身,交托給醫生和生物學者權下,對人的開始和去向,建立起技術的操控。這樣作成的操控,本身就違反父母和子女共有的尊嚴與平等」。「如果生育不是當作夫妻行為的果實而要的,即不是夫妻結合的特有行為所要的,生育在道德上失去固有的完美……。只有尊重夫妻行為的意義以及尊重人之內在合一的關係,才有符合人的尊嚴的生育」。
嬰兒不是該有的,而是恩賜的。「婚姻至高無上的禮物」就是一個有位格的人。不該把嬰兒視為被佔有的東西,如果這樣,將成立所謂的「對子女有權利」。在此領域內,唯有嬰兒才有真正的權利:就是「應該是父母夫妻之愛的特有行為的結晶,也應該有從受孕的一刻被尊為人」的權利。
福音明示,生理的不孕並非絕對的壞事。夫妻在已用盡醫藥的合法手段之後,仍然不孕,需要與基督的十字架結合,這是一切屬靈生育的泉源。他們可以顯示他們的慷慨,去認養被遺棄的兒童,或者去完成對別人的一些很費精神的服務。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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