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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民事調解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會有怎樣處罰?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5-1-19 01:05:36     標題: 民事調解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會有怎樣處罰?

民事調解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會有怎樣處罰?

  若是依民事調解庭程序調解的調解事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09條規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但若是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的調解事件,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調解事件,對於當事人不得為任何處罰。」當事人不到場,只生調解不成立的效果。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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