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幽贊】卷下-13
大乘 基撰
經曰:
〔三世諸佛 依般若波羅蜜多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勝空者言:
上歎因依.斷障染利。下歎果依.得菩提利。
〔三世〕者;去來今。
〔諸佛〕者;非一故。
梵言佛陀。此略云佛。有慧之主。唐言覺者。
〔得〕謂獲證。
〔阿〕云無。
〔耨多羅〕云上。
〔三〕云正.
〔藐〕云等。
〔三〕又云正。
〔菩提〕云覺。
〔末伽〕名〔道〕。此不名也。
無法可過;故名〔無上〕。
理事遍知;故名〔正等〕。
離妄照真;復云〔正覺〕。
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大智度論說:
智及智處.俱名般若。三世覺者.由依此故.
證智達空.名得正覺。或唯空性.說名菩提。
如來妙體.即法身故。
如應者言:
出生死而慧悟。如從夢覺。契法性而敷闡。
喻若花開。成真俗智.具自他覺。慧行俱滿。
標以佛名.覺慧圓滿.雖更不修。然持不捨.
濟有情類。故亦說:佛依於般若。或依即修。
佛由因位.依行般若.得正覺故。
此彰五法:
一淨法界。即佛法身.真如涅槃。具真性相.
微妙功德。由觀空理.所得果故。餘之四智.
謂有為德。即是所證.受用佛身。
修自利因.所得果故。為大菩薩.所現淨相.
廣大佛身。名他受用(身)。
為二乘等.現淨穢相.不定佛身。名為變化(身)。
俱利他因.所宜現故。自受用身;
具百四十.不共實德。謂諸如來.三十二種.
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
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
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及八解脫.八勝處.
九次第定.十遍處.四無量.三解脫門.三無生忍.
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五眼六通.四無礙解.
無諍願智.恒住捨性.十八佛不共法.乃至一切智.
種智.無量功德。說不能盡。他受用身.及變化身.
亦具有此.相似功德故。
有為功德.四智所攝。
以智為主.名菩提智。
法身真如.名菩提斷。
如契經言。菩提智;菩提斷;俱名菩提。
由此故知.皆稱菩提。假者名佛。即總假者.
證得別法。故說諸佛.依得菩提。
如是總攝.諸功德盡。智斷圓滿.名無上覺。
異生邪智。簡名正覺。
二乘分智。簡名等覺。
菩薩缺智。簡復名正覺。
唯佛圓證.獨得全名。
金剛分言:
一切諸佛.從此經出。
一切如來.從此經生。
是故;三佛俱是菩提。
理趣分說:信學此經.速能滿足.諸菩薩行。
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故三菩提.皆由此得。
經曰: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 是大神呪
是大明呪 是無上呪 是無等等呪〕
贊曰:勝空者言:
上已別顯.因果二依.斷得二利。
下文總歎.般若勝用。
乘前起結.名曰:〔故知〕。
妙用無方曰:〔神〕。
無幽不燭曰:〔明〕。
最勝第一名:〔無上〕。
無類可類名:〔無等等〕。
大師秘密.妙法紀綱。顯正摧邪.除惡務善。
靈祇敬奉.賢聖遵持.威力莫加。故名為〔呪〕。
如應者言:
梵云陀羅尼。此曰總持。略有四種:
一者法。以略教含廣。
二者義。以略義含廣。
三者能。得菩薩無生法忍。
慈氏尊說:
壹胝.蜜胝.吉胝.毘羼底(丁履反).鉢陀膩.莎訶。
四者呪。
大經中說:
納慕.薄伽筏帝(一).
鉢剌壞.波羅弭多曳(二).
呾姪他(三).
室囇曳(四).
室囇曳(五).
室囇曳(六).
室囇曳細(七).
莎訶。
此呪神力.廣說如經。念慧二能.具含萬德。
順此古說.總立呪名。此乘前結.法義二持.
起下呪持。
說故知也。由此總持.出過異生.聲聞獨覺.
菩薩四道。
或文字妙用.觀照圓鑒.眷屬勝益.實相無喻。
或四皆通。
故此般若.名神等呪。或此般若.是大神者。
乃至是無等等者.之所說呪。勸諸學者.
皆於此經.修十法行。慈氏頌言: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經曰:〔能除一切苦〕
贊曰:
前明具德。此明破惡。信學證說.皆除眾苦。
故大經言:
能於此經.行十法行。一切障蓋.皆不能染。
雖造一切.極重惡業。而能超越.一切惡趣。
假殺三界.一切眾生。終不由斯.墮於地獄.
傍生鬼界。設住一切.煩惱叢中。而猶蓮花.
終不為染。常與一切.勝事和合。於法有情.
得無礙智。能善悟入.諸平等性。自他忿等.
皆能調伏。現世怨敵.咸起慈心.常見諸佛.
得宿住智。所聞正法.總持不忘。諸勝喜樂.
恒現在前。常勤精進.修諸善法。惡魔外道.
不能稽留。四天王等.常隨擁衛。終不橫死.
枉遭衰患。諸佛菩薩.恒共護持。令一切時.
善增惡減。於諸佛土.隨願往生。乃至菩提.
不墮惡趣。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
正等菩提。隨心所願.無不成辦。所以王城.
四眾纔誦.念而魔伏。天宮千眼.始受持而怨潰。
況復深衷懇己.因植果圓。不拔五趣以為師。
跨十方而為主.未之有也。
經曰:〔真實不虛〕
贊曰:
除疑勸信.重說此言。何有棄大寶輪王之位。
處寂林而落飾。稱慈父法王之尊。踐眾道而提譽。
對諸龍象.導彼天人。誑誘群生.誠為未可。
所以經言:如來是真語者.乃至不異語者。
故應信奉.勿起驚疑。
經曰: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
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
波羅揭諦
波羅僧揭諦
菩提莎訶〕
贊曰:
前說法義二持.雖勸信學。
欲令神用速備.更說呪持。
佛以大劫慧悲.難修誓行.
加略文字。意趣深遠.
教理幽廣。不易詳贊。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 卷下 竟
貞應三年(甲申)正月十五日
為助先師.真歸上人.餘業敬彫摸畢
兼以此功.令故權大僧.都重信蕩.流轉妄執.
趣菩提正道.及自他群類.同開真解矣。
願主性如
般若波羅密心經幽贊 上下卷 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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