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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 [列印本頁]

作者: Vivienliu7    時間: 2015-5-2 12:07:46     標題: 堅決反對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

在國家機器的主導之下,衛生福利部推出的新制《醫糾法》草案中,
規範了從事醫療工作人員,必須每年繳納一定額度的賠償金給國家,
用以補償病患。這是一種變象的提撥機制。
許多人會潑酸水說:「妳不願意做就退出這個職場!」
好鬥的自忖「為什麼?」── 相互鬥爭的環境,最後誰先倒下還不一定咧!
我不一定會蠢到去當公「惡」員,但這些頭殼壞去的人,最後幾乎都會在醫院裡躺下!


附件: 護理師的心聲.jpg (2015-5-2 12:07:34, 80.96 KB) / 下載次數 0
https://oursogo.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OTY0MzUzM3w2ZGU0OGM2YXwxNzM3OTg5MTExfDB8MA%3D%3D
作者: Smileling    時間: 2015-5-2 13:07:10

是都會到醫院裡躺下啊,順便推到太平間休息。
作者: 天下第二帥    時間: 2015-5-2 13:25:12

我的直覺告訴我左上是版主,好!我來亂的.......

醫務人員辛苦了。
作者: dddooo    時間: 2015-5-3 10:49:48

為什麼不會是右下角這位美眉呢
對了  名稱應該是樓主還是版主呀
我總是分不清楚
作者: Vivienliu7    時間: 2015-5-3 21:04:18

dddooo 發表於 2015-5-3 10:49  
為什麼不會是右下角這位美眉呢
對了  名稱應該是樓主還是版主呀
我總是分不清楚 ...

論壇內容中《品味生活」是一個專屬的版面,各版都有版主在努力經營著:
【新聞時事討論區】神采飛揚
【生活優遊區】神采飛揚
【上班一族】 黑板小子
【愛情紅綠燈】小華姐 , 芙玥 , 寒冰神話 , 台灣ㄟ米魯
【生活智慧王】如沒遇見你
【消費購物區】小華姐 , loong
【美食王國】雷剛須世理
【財富與風險區】 耍寶的貴  
【醫療保健區】耍寶的貴 , 芸芸
所以小女子只是「樓主」.....樓主!OK? (抿嘴笑~)
作者: Jeremychu    時間: 2015-5-22 01:17:31

我贊成賠償金的原始精神...但我不贊成要用醫療人員的薪水另外提撥!
相反地,如果國家政府想要早點安慰醫糾個案的家屬...那是不是應該另外成立專案來專款?
全國的醫院98%都在賺錢...為何不要醫院付?強制從醫院的營收裏頭扣!
但沒人敢這樣做!也沒有任何立委願意拿醫院開刀...不知道背後有啥在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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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醫糾很少有成立的!我指的是刑法上的確立!
曾經有位醫師自己打醫糾官司就打了11年才勝訴!傾家蕩產就為了爭一口氣!
這位醫師我記得他勝訴時曾說:今天我是醫師都這麼難打了!更何況是一點都不懂的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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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醫療事件,最倒楣的一定是第一線的護理人員!
在台灣,大部分走進醫院的病人都有個怪毛病!
面對醫師就低聲下氣,面對護理師就趾高氣昂。
這就是日系醫療文化產生的大問題....這個文化不改老改些沒有成效的東西....
難怪到現在都輸歐美~
悲哀的台灣醫療界.....


作者: pk1643    時間: 2015-5-22 07:54:17

訴求不論安抓都有您的主張權力.

只是當頭殼壞去的人躺下了以後.

難道就能放著給他屬麼?

醫者能度濫到起咒,真的不適合了.
作者: sky301954    時間: 2015-5-22 11:26:01

賠償金是用自己的薪水這不太合理吧

應該要用健保的費用或其他政府款項支出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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