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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誰有施行聖儀之權?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5-5-13 01:21:50     標題: 誰有施行聖儀之權?

誰有施行聖儀之權?

施行聖儀之權,有的屬於教區主教,有的屬於堂區神父。用聖油祝聖聖堂、祭台、聖爵聖盤之權屬于教區主教,或由教區主教委託其他主教施行祝聖;施行其他聖儀之權,不論對人、對物、對地,堂區神父都有權施行祝福。

教區主教和堂區神父常該注意教友們的虔誠類型和民間信仰,他們對聖物的表達方式是多方面的,各時代也不同,比如有的著重敬禮聖髑、有的強調朝拜聖所,有的偏重佩戴聖衣聖牌。為支持、贊助民間宗教虔誠,必須加以牧靈上的分辨,有時需要予以淨化或改正教友們因無知所產生的偏差,此分辨任務,須由當地主教,遵照教會的規定,負責審斷執行。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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