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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人與社會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5-5-18 01:42:45     標題: 人與社會

人與社會

人不能離群而獨居,需要社會生活,這不是什麼附屬品,而是人性的需要和要求;在同他人的來往中,藉彼此交談和互相服務,能發揮自己的潛力,善盡自己的職務。

社會是由人遵照團結的原則,在有組織的形態下所組成的團體,它是可見的,也是精神的。在時間上它是持久的,它繼承過去的,準備未來的,其中每一個人都是繼往者、又是開來者,所以每一個人都該服從他所參與的社會法則,尊重該社會上負責公益事業的權威。

有些社會,例如家庭或民眾團體,更直接符合人性,為人是必要的。為獎勵更多的人參與社會生活,人該酌情成立有益的聯合會或社團,為達成經濟、文化、社會、運動、休閒、職業、政治等各方面的目的。

社會化也能帶來一些危險,如果政治干涉過分,就能威脅人的自由和開創力。根據教會道理,高層社會不該干預低層社會的內政,剝削它的職權;但該在必要時支持它,在公益上幫助它調整它與其他社團的活動。

參與社會生活、服從合法權柄

大家生活在一起,倘若沒有合法的權柄公佈法律、維持秩序、促進公益,大家便無法度安定幸福的生活。
倫理界所需要的權柄來自天主。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上說:“每人要服從上級有權柄的人,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從天主來的,所有的權柄都是由天主規定的。所以誰反抗權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規定。”(羅十三1-2)。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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