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 術 家 小 傳
1950年12月31日生於臺灣屏東縣南州鄉,美籍台裔藝術家,工作並居住於紐約。他曾為非法移民十四年,直到1988年獲得大赦。謝德慶於1967年高中肄業,由繪畫開始實踐藝術。在完成他的義務兵役之後(1970-1973),謝德慶在臺灣的美國新聞處畫廊舉辦個人畫展。此後不久,謝德慶停止繪畫,隨後開始了一系列行為作品,包括《跳》,在其中他折斷雙腳腳踝。謝德慶在接受船員訓練後,用其作爲進入美國的途徑。在1974年7月,他在費城附近的德拉瓦河跳船。在美國的最初四年,在追尋藝術實踐的同時,謝德慶以洗盤子和做清潔工維持生計。從1978年至1986年,謝德慶發表了五件「一年表演(One Year Performance)」系列作品,分別為「籠子(1978-79)」、「打卡(1980-81)」、「室外(1981-82)」、「繩子(1983-84)」、「不做藝術(1985-86)」;1986年至1999年的「十三年計劃」,十三年中謝德慶創作「藝術」,卻不發表「藝術」,作品從他36歲生日-1986年12月31日開始,到1999年12月31日結束。在2000年1月1日,謝德慶在紐約約翰遜紀念教堂(Johnson Memorial Church)公開發佈,宣佈他使自己存活。謝德慶同時宣布從此不再創作「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