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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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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5-8-14 01:13:05
標題:
煉獄是甚麼?
煉獄是甚麼?
初期教會自主後第二世紀起就開始為亡者代禱了。「煉獄」一詞雖不是聖經的名詞,在聖經裡並沒有這個詞語,但卻有這個意思。這種「沒有名詞卻有個意思」的情形就像天主是「三位一體」那樣,「三位一體」這個名詞是聖經所沒有的,但聖經卻有這個意思,直至聖經時代以後,才有些人透過反省並且用個專有名詞,來說這些在聖經裡早已存在的概念。
聖經有幾處地方提到有關煉獄的概念,它們分別是(一)加下(即瑪加伯下)12:40-45,這段聖經指出我們可以、而且應該為亡者祈禱和獻祭,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可惜基督教不以這卷書為正典聖經,關於它和其他次經的正典性,請參閱「兩教聖經的異同」一項);(二)瑪/太12:32「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這節聖經似乎暗示有些罪在來世是可得赦免的;(三)瑪竇福音5:25-26,它提及要還清最後一文錢,才能出獄;(四)格/林前3:10-15亦暗示人死後有某種好似從火中經過一樣的「淨化」和「煉淨」的過程。
根據這幾段聖經,在早期教會的教父時代,即是宗徒時代之後的那個時代,已經有煉獄這個道理浮現出來。新舊約正典聖經在主後397年才訂出,但在此以前(聖經正典還未訂出以前),亞歷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ofAlexandria,約主後140-217)、西彼連(Cyprian,約主後200-258)、金口若望(JohnChrysostom,主後344-407)、奧斯定(Augustine,主後354-430)等東西方教會的教父已經講煉獄了。在這裡順帶一提教父是甚麼,他們是早期教會的教友或神職人員,亦是神學家,有些還是宗徒的弟子,他們除了生活很聖潔外,還有一個特徵就是從他們的著作,你可看到早期教會對基督信仰的理解和反省,它們為後世教會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綜合聖經和教父的反省,煉獄是指人死後的一個「淨煉」、「淨化」的過程,即是說如果一個人在他死的時候,還有一些小罪、或生前未做補贖、又或沒有充份悔罪的心情等等,那麼,在他死了之後,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經已確定,但暫時不能立即接近至聖至潔的天主,要在煉獄中煉淨之後,才能進入天國。
有煉獄的道理,並非說基督的救恩不完整,而是說我們自己不足而已(請參閱拙作「煉獄並非說基督的救恩不濟」),其實我們在現世生活或多或少都體會到這種煉獄的境界:天主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與天主永遠在一起就是「天國(上天堂)」,而不要天主,永遠與這個美善幸福的根源分開就當然痛苦,這就是「地獄」。今日我們信了主,已經是選擇了天主/天國,但卻未曾達至圓滿--我們並非那麼完全地歸向祂,與祂在一起,有時基督徒都會貪戀一些不應有的福樂而犯罪遠離天主的,我們還需要不斷更新和淨化自己,煉獄就是這種過程和境界的一種表現。
一個信徒若生前未能百分百完全歸向天主,仍需「煉淨/淨化」(purification),那麼,他死後(雖然已選擇了天主/天國)也應未能立即完全投身於天主的懷抱中,仍需一個「煉淨/淨化」的過程,這過程就是天主教所講的「煉獄」。
既是「煉淨/淨化」,按理應會是有點辛苦的,我們(在世時)生病要戒口,都會覺得有點辛苦,作禁食祈禱的操練,也會挨受一點饑餓之苦,從罪和「煉淨之苦」的角度來說,煉獄可說是「(在那裡)為他的罪承受最後的刑罰」云云。
在信仰角度來看,煉獄的道理並不是我們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主耶穌和祂的死而復活的奧跡,我們基督徒都應該用這個信仰核心來反省信仰中其他環節,例如對煉獄的反省就是信主的人,彼此都是兄弟姊妹,同屬一個基督奧體,大家應該互相關懷扶助,以至死後這份互相關懷也用祈禱的方式來延續,所以教會會為亡者祈禱、獻彌撒,希望他們可以早日得見至聖的天主。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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