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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各位大大 桃園房屋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夜君    時間: 2015-9-16 03:17:39     標題: 請問各位大大 桃園房屋問題

請問一下 各位大大    現在桃園區賣房子  一定要有戶頭在那房子 才可以賣嗎? (自用住宅)

事情是這樣     我幫親戚做人頭     他買房子用我的名子(因為要 頭一胎貸款 稅.利息比較低)   房子在桃園市那邊  

我戶頭在彰化     親戚他現在說   他房子要開始找買家   
                        (還沒有買家  只是說遷過去 他才可以找房仲賣房子)  是真的嗎?

我覺得怪怪的 問一下 各位懂得大大 幫我解惑一下   
p1 個人覺得  (就算沒有戶頭也可以是自用住宅) (沒有戶頭也可以賣) 為啥要遷戶頭過去
p2 (還有  如果一定要戶頭   也不用先遷過去   等找到買家  在遷過去 也還來的及)


還有請教第二問題   就是  

   聽說 剛過戶的房子  在2年之內 不能買賣   不然會被課重稅

請問  那2年 是從哪的個時間點開始計算2年的  ?   剛過戶日期嗎?

第三個問題  
還有 自用宅  跟 一般住宅稅率差多好少阿   譬如房屋市值一千萬來說的話

第四個問題

自用住宅  一定要 有戶頭進去 才有算自用住宅嗎?
作者: 麻辣王    時間: 2015-9-16 20:12:35

P1,P2戶頭戶籍都不用,要去當地戶政辦印鑑證明,第二兩年內賣會課奢侈稅,第三自用跟一般稅率是自用便宜一半的稅率,如果兩年算的話稅率自用應該不到25000,房子住久金額大用自用才划算,一生只能用一次,第四自用宅稅會比較少,房子賣了才跟戶頭有關係,匯錢用,建議可以找仲介賣有第三方才會有保障,買賣要有履保帳目清楚了然
作者: 1111111    時間: 2017-2-13 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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