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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又沒有殺人放火-很奇怪的生活邏輯 [列印本頁]

作者: chinsoung    時間: 2015-11-6 20:02:31     標題: 我又沒有殺人放火-很奇怪的生活邏輯

    最近不曉得從哪邊跑來一戶人家,將她們的家庭代工品推積在我住的公寓防火巷內;
前天樓上的住戶忍不住和她理論。不但沒有絲毫抱歉還越講越嗆辣,最後叫警察來,警
察好言和她講了半天,她不聽就是不聽;而且還說:「我又沒有去殺人放火」!警察說
:「我知道你沒有殺人放火,可是你佔用了別人的地就是不行」,弄到最後警察火了,
說:「那看住戶要不要去法院提告,我可以去作證」,第二天才心不甘情不願把東西搬走。

    在台灣這種論調應該常聽到,違規停車、闖紅燈、噪音、偷排廢水、占用車道偷竊,
許多人用這句「我又沒有殺人放火」來一語帶過,絲毫不覺得愧疚。

作者: djwayway    時間: 2015-11-6 2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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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ehour    時間: 2015-11-6 21:57:13

還是那句話, 有些人的思考的模式是---我哪裡錯了, 而不是---要如何做才能更好.
作者: vul3auau    時間: 2015-11-6 23:55:48

再來就是..好嘛..就算我有錯阿是不能好好講嗎...

可是..不是都先好好講..講不聽..才吵起來

吵完又說..不能好好講嗎...

甚麼鬼阿...
作者: sky301954    時間: 2015-11-8 17:34:18

這種很簡單直接查路權屬於哪一方
直接告阿
作者: bosswj6    時間: 2015-11-8 18:24:05

有些人就是愛計較門口擺個花盆也要管越線等等
或是車子開走放張椅子或是瓶瓶罐罐佔位子
作者: 漲價的煙    時間: 2015-11-8 18:32:06

自己做可以 別人就不行
毫無道理的自私行為 見怪不怪
很想問一句 何為公德心 已蕩然無存~~~~                                                                           

作者: kw000148    時間: 2015-11-8 19:33:31

台南人闖紅燈市正常的.理所當然的  沒闖紅燈的反而讓自己覺得好像白癡或太老實之類  闖紅燈沒錯阿「我又沒有去殺人放火」  真是拗來阿給捧個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5-11-9 06:11:16

有太多人自己好就好了,那管別人怎麼樣
作者: aas79577    時間: 2015-11-9 08:44:31

很典型的自私式想法
是我我就值解簡單化 報警
每天檢舉 ,檢舉到他收走為止
作者: huabong    時間: 2015-11-9 09:37:31

個人主義至上的觀念已經讓大家忘卻了原來的純真互助的年代了
時代的進步,人心的冷漠是隨之而來的社會現象.
作者: linda9068    時間: 2015-11-10 15:39:08

一直講這句真的很不好!
希望大家都會進步!
作者: 柳丁汁T    時間: 2015-11-11 11:11:21

現在很多台灣屁孩都這樣
只想自己好而不管別人
這種自私的人太多了
作者: her0859    時間: 2015-11-18 11:55:17

蜀漢昭烈帝曾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台灣要在國際間被人家看得起,那就得先要求自己,像個有水準的百姓,才能進而建構一個有水準的國家,否則,一切都只能是口號,祈與眾人共勉之。
作者: cloude008    時間: 2015-11-18 19:08:47

因為沒有到很嚴重  鬧出人命....

我想...銀行搶匪被抓到也來個   ...我又沒殺人放火...Orz....

總而言之  這又不能比 =  =   
作者: e4q4mi    時間: 2015-11-18 20:27:14

本帖最後由 e4q4mi 於 2015-11-18 20:29 編輯

喵喵我是覺得

動不動就叫警察來

那種人的IQ也蠻低的

證明你這個人生存在這個世界上

根本沒有任何處理事情或單獨思考上

表達自我意識和論述的能力

一有小事情就說要叫警察要告法院

依賴性這麼強都沒有

嚐試過是否能夠自己來處理

其實長久累積下來

還蠻浪費社會資源的


XD

作者: KKong啊偉''    時間: 2015-12-6 13:41:42

偷排廢水真的很....
汙染環境都不會拍謝
滿腦子只有錢卻沒有遠見

作者: js99    時間: 2015-12-6 15:07:11

發生火災
害人來不及跑被燒死就有責任了

不要說再移開就好......
先不說事發時有沒有受傷、完整的體力
光火場烏漆嘛黑就讓人找不到北了
更不用說還要貼著樓梯吸殘留氧氣&躲上方高溫了

移開的短短時間 可能就是一條命的生死一線間了!
作者: rock1015    時間: 2015-12-7 12:38:00

這種就直接上法院就好
通常出一張嘴的,只是想嚇唬人
直接走法律途徑就好,以最公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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