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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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nnn22222
時間:
2016-2-29 18:33:10
標題:
沒制度
公司沒制度~老闆說的算~第一部~
我以前是在一家傳統產業上班的~剛剛到公司上班就發現公司沒有制度可言~
有一天颱風來襲~我一大早就就守在電視旁~等待地方政府發佈不上班不上課
結果終於有發怖不上班不上課~心中想的~好耶
但是不久之後就立刻接到老闆的電話~告知我要去上班~我在電話裡頭問
那颱風天上班薪資有加倍嗎?老闆說:....有
所以當天我就冒的生命危險衝鋒陷陣有如槍淋彈雨的衝到公司
當天很多同事也是因為有兩倍薪資才來上班的
但是一個禮拜後~公怖攔貼出一張令人髮指的一張公告
意思是~勞基法有說颱風天勞方可以不用上班而資方不能扣薪~相對勞方如果上班資方也可以不必負擔兩倍薪資
老闆真機車竟然玩起勞基法~坑我們這群勞工
作者:
zucp0856
時間:
2016-2-29 19:30:28
既然覺得沒制度 就換工作吧...
作者:
大帥哥~~
時間:
2016-2-29 20:50:01
趁早走人 趁早適應新環境
作者:
戴先生
時間:
2016-2-29 20:55:54
台灣很多私人企業都是規避勞基法的
我公司也是...
電視公告就晚上不用上班上課
在我打電話詢問下還是要上班,但到半夜就風雨很大了
下班時騎車回家很危險...
作者:
作夢
時間:
2016-3-1 09:22:51
如果沒有能力當老闆
趁年輕 趕快找到好公司 好工作
至少要有點制度的公司
否則容易一場空
作者:
manqq1468
時間:
2016-3-2 13:06:37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第 37 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
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
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
同。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作者:
rcpandjbee
時間:
2016-3-3 03:03:59
沒制度沒原則~說變就變~不要再想了~趕快換工作吧~不然到時候連你的薪水跟假都變了!
作者:
ROYALALL
時間:
2016-3-4 10:08:30
快換吧, 找間大公司較有保障,
小公司是老闆說了算,老闆的話就是制度.
作者:
gosan
時間:
2016-3-4 10:20:22
不管老闆怎麼玩~ 公司怎麼個人治狀況~ 都應照勞基法走~
而且這個老闆都拿勞基法來要求員工了~ 雙薪、補休等權利就應當去爭取~ 鬧上法庭,老闆可不一定會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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