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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偶像的事必須徹底解決 [列印本頁]

作者: 為了一口餓    時間: 2016-3-17 00:57:56     標題: 偶像的事必須徹底解決

偶像的事必須徹底解決

帖前一章九節:『離棄偶像歸向神。』一個人信主的時候,偶像的事必須解決。請你記得,你是聖靈的殿。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連使徒約翰看見那些信徒的時候,也得對他們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壹五21。)所以這一個問題,不像我們所以為的那麼簡單。

一件事你們必須注意的,就是說,一切的東西,神都禁止人作像。任何人造的東西,你不能有一個意思說,它是活的。你一這樣想,那個東西就變作偶像。當然偶像是算不得甚麼,但是你如果以為它是活的,就不對了。所以對於這些東西的敬拜是禁止的,連心裡傾向它也是禁止的。禁止造像是十條誡命裡的一條。(申五8。)

申命記十二章三十節說,『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這給我們知道,連查問這些外邦神是怎樣敬拜的,都是不應該作的事。那些頭腦好奇的人喜歡在那裡研究,他們是怎麼辦的?他們是怎麼事奉的?神禁止我們查問這些。因為你若去查問,跟著第二步就要照著去行。所以要禁止好奇。

林後六章說,『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這意思是相當明顯。基督徒不要到廟宇裡去。除非到荒山上去實在找不到地方保護,碰見寺廟去住宿,那是另外一件事。總歸信徒是不應該參觀廟宇的。因為林後六章明顯的說,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同時說,偶像與聖靈的殿沒有甚麼相同。在環境上或有甚麼特別的遭遇,我們不敢說;但是故意去遊玩,定規是不合宜的事。約翰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遠避的意思就是不要接近。

詩篇十六篇四節說,『我嘴唇也不題別神的名號。』所以除了沒有法子要題比方之外,別神的名字我們也要留意避免。

還有各種迷信的事,為著命運而有的顧忌,怕這個怕那個的意思和話語,都不該有。許多信徒還在那裡注意說,他的命運如何,他的相貌如何,他的前途如何,這些關於算命看相一類的事,也要禁止的。一切在偶像範圍裡的東西,都應當在神面前一了百了,完全脫離關係。

所有其他的宗教,他們怎麼敬拜,我們不能問。但初信主的人,第一天就必須脫離偶像。凡是屬於這一類的東西,要摔掉,不要賣掉。關於這一件事,我盼望初信的人,要相當看重,不能隨便,因為神對於偶像是非常忌邪的。對於偶像的事,今天你如果站不牢,將來你在地上碰著最大的偶像(敵基督),就逃不過。不只泥塑木雕的不能敬拜,就是活的也不能敬拜。的的確確有活的偶像,那大罪人(帖後二3)也是偶像。請你們記得,任何的偶像都不能拜,任何的偶像都應當拒絕。

這是聖經裡對付已往的第一件事。人要拒絕偶像,等候神的兒子第二次降臨。連主耶穌的像也不應該保留。那不是主耶穌真的樣子,沒有任何的價值。在羅馬的博物館裡頭,有二千多種主耶穌的像,根本都是畫家的理想。在外國,有許多畫家常是到處跑,看見有一個像耶穌的,就給他一點錢,叫他坐下,把他畫下來。我告訴你們,這是褻瀆的事。神是忌邪的神,神不能讓這些事存在。任何的迷信都不能有。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作者: 悟穹蒼醉夢醒    時間: 2016-3-17 21:24:25

神是忌邪的,因為神懼怕偶像!

基督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因為聖靈懼怕偶像,所以要求信徒們不得進入宮廟、不得碰觸偶像、不得了解或是認識偶像的名與其祭禮!

因為上帝與聖靈懼怕偶像的!所以舉凡是搞靈恩運動的教會,要告誡信徒們一定要打毁家中任何的偶像、先祖牌位,以免信徒們與信徒們身後之〝聖靈?〞也跟著中邪!(且不管不在乎家人的心)


十字架是偶像!約櫃是偶像!聖靈亦是偶像!聖經與任何的屬靈書皆是偶像!靈恩恩賜是偶像!這福音更是大偶像!

使徒行傳裡的眾使徒們與其聖靈,可曾教導信眾們要消滅生活週遭一切有形質的偶像?沒有!

使徒行傳裡的眾使徒們與其聖靈,可曾教導信眾們要詆毀生活週遭一切有形質的偶像?沒有!

上帝可曾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殺光週遭所有在這個世界上之所有崇拜偶像與其信眾嗎?除了上帝親點的國家、地區、部族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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