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曬月亮的魚 發表於 2016-3-18 11:34 有能力,你就開除老闆 前提,先把下一個工作找好 不然還是乖乖的工作吧
第五次元 發表於 2016-3-18 12:17 謝謝大大的鼓勵和開導,以前就提過一次可是老闆不讓走,請問我有甚麼辦法嗎? ...
在生死臨界點的時候,你會發現,任何的加班(長期熬夜等於慢性自殺) , 給自己太多的壓力,買房買車的需求,這些都是浮雲。如果有時間,好好陪陪你的孩子, 把買車的錢給父母親買雙鞋子,不要拼命去換什麼大房子,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蝸居也溫暖
kevin2000 發表於 2016-3-18 13:18 黑社會的嗎? 不然台灣勞基法還沒聽過可以不給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