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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小燈泡一路好走 [列印本頁]

作者: hks0815    時間: 2016-3-29 10:23:13     標題: 小燈泡一路好走

台灣司法已經是癌末病人了
在台灣殺人要判死邢難度不下讓一個人瑞爬101大樓
而且精神異常者殺人不會判死已經變成常態
是否真要到民眾出門要隨身攜帶一跟球棒的地步
那些立法及司法的豬公们才會醒悟
廢死那種言論在台灣跟本是行不通
除非台灣能有新加坡等級的刑法才能考濾
那些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人就不要亂了
那天改死自己家的人之後你還能出面推廢死
那你才有資格

那些時代力量的新科們請你們發揮占領立法院的號召力吧
再度占領立法和司法院
推動速審速決法案
並立法殺人犯唯一死刑(別讓他們用精神異常脫罪)
還給被害者的家人一個公道

最後 請為那些被隨機殺人犯殺害的被害者及小燈泡莫哀


作者: gn01686472    時間: 2016-3-29 12:46:46

教育失敗~
教育出這些恐龍法官...
教育出這些不敢執行槍決的部長~
花了我們這麼多錢養這些廢物~
台灣真的快沒救了...

作者: 深白色的牆    時間: 2016-3-29 13:00:55

希望小燈泡一路好走
但是台灣司法到底是不是到癌末
我不認為~
作者: yy2011    時間: 2016-3-29 14:11:13

精神失常是吧?!那應該修正將所謂的精神失常者強制導正(照三餐一直灌輸基督教或佛教經文)或教正師一直說教讓你精神變正常為止!殺人還讓他過得哪麼舒服哪有天理..不判死OK就判終身導正吧!怕是沒一個月就要求判自己死刑了!
作者: janjanlin    時間: 2016-3-29 14:17:05

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殺人犯可以不用工作不用付出代價讓全民養
我們的司法到底還存不存在???
作者: zucp0856    時間: 2016-3-29 20:57:01

所以   適當的專制是必須的

不要民主  又過度民主   

如果繼續這樣    以後這種人只會越來越多


作者: butti    時間: 2016-3-29 22:40:19

這件事情真的很讓人痛心,也非常的殘忍,讓人忍不住想罵髒話,這種人渣真的需要被人虐殺才行.

作者: hks0815    時間: 2016-3-30 10:00:45

以精神異常之名 行殺人之實又來一樁
這次受害者還是捷運"警察"
再這樣下去是否人人都要帶盔甲 拿球棒才能出門
請法務部不要再包僻那些用"精神異常"做借口的殺人犯好嘛

這次警察幸運躲過一劫 那下次要換誰?
作者: jdl6277    時間: 2016-3-30 11:09:18

只能說司法已死,  

再多的嚴刑是無法阻止殺人事件的發生!

但殺人者,  是不配活在這世界上的!

既然你敢殘害別人的生命,  就要有覺悟,  別人也有權力掠奪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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