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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好主意? 檢察官:讓受刑人入營打雜,軍人回歸專業! [列印本頁]

作者: twnese85    時間: 2016-5-26 08:47:53     標題: 好主意? 檢察官:讓受刑人入營打雜,軍人回歸專業!

個人感想>>  若這樣後走回徵兵制,且軍隊可改善訓練與文化制度等問題、且可以扎實訓練有戰力就支持。不要這樣做之後,又啥都不改有啥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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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投書建議,國軍招沒兵走回徵兵制。不如被讓受刑人,去做那些被嫌的雜事!  http://www.storm.mg/article/122377

各位不要誤以為這個標題是酸民開玩笑,我是講真的。邱太三部長前日提議,讓假釋或將出獄的人白天出獄,晚上回監所,引發兩極看法。我先前在地檢署執行科服務兩年,深知邱部長勇於提出獄政改革之苦心,惟對此議有所保留,但為共襄盛舉亦提出個人埋藏心中已久的另一個提議。

邱部長提議的現實障礙在於,現行假釋制度已經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假釋審查所謂「有悛悔實據」到底是甚麼、假釋核准的比率、審查委員的公正性等爭議,更別提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監聽立委柯建銘之重大政治事件,就是源自於特偵組懷疑柯建銘介入吳健保關說假釋案。假釋制度本身尚且有待改良,今欲在此制度上再提前釋放,個案篩選及審查核可之公正性實令人擔憂。

而且,白天出監若再犯罪,法律效果是否如假釋中再犯罪有明文訂於刑法第78條規定,而須另外修法?晚上未歸或者從此逃亡可否直接發布通緝?電子腳鐐的有效性與適法性也值得商榷。且實務上,假釋對長刑期收容人較有矯正誘因,邱部長則希望用於輕罪之人,但輕罪短刑期收容人才剛入監數月即可白天出監,能否達到矯正本旨令人懷疑。倘若只彈性適用在小範圍的零星個案,猶如外役監的情況,又根本無法達到緩解巨量超額收容的政策目標。若想大規模辦理,則可能引發刑罰公平性問題,恐怕也不會得到民意的支持。

其實,現行制度下,社會勞動的機制就是一個可行的途徑,只要加以改良運用,效果遠比上述白天出監的制度更好。但是現行實務由於運作不當,沒有發揮良好功效,甚至變成一個討人厭的麻煩業務,所以被忽略一旁。邱部長若願意從這個地方切入,應更可能達成政策目標,且更符合矯正本旨與民意支持。前實務上,遭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之人可以易科罰金,只要繳完罰金就不必坐牢。繳不出罰金的人,原則上必須入監服刑,例外則可能聲請獲准改服社會勞動,以6小時折算1天。例如,有人騎機車撞傷人,判有期徒刑3個月,易科罰金則應繳納9萬元,若社會勞動則必須提供540小時。對很多被告來說,他們寧可繳罰金也不願意做社會勞動,因為社會勞動並不輕鬆,必須要在1年內做完,而且幾乎都是吃重的勞力工作。我在執行科期間經常要去訪查他們的勞動情況,他們通常被派到各區清潔隊挖水溝、清淤泥,有些會被派到一些機構去做清潔打掃工作。

這類被告都只是犯了輕罪,情有可原而獲得輕判。若只是因為繳不出罰金就必須入監,被迫跟長刑期重罪囚犯關在一起,交叉學習犯罪技巧、整天發呆吃免費牢飯,把監獄擠爆影響我國人權形象也不是好事。讓他們去做社會勞動其實更好,也更有社會生產力。最特別的是,這是一批龐大的人力資源與勞動力大軍,甚至包含各種專業人才,舉凡水電、鋪磚、泥做、油漆、彩繪、英語、日語、會計、護士、駕駛、托嬰、攝影、導演、歌星,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因為人人都可能意外觸法,連立委誹謗罪和律師酒駕都有來過。而這個制度是現存既有的,為何不擴大運用呢?

實務上,這麼好的制度被採納的並不多,因為有以下兩個問題。

第一,願意提供社會勞動的機構不夠多。目前能夠消耗最多人力的就屬清潔隊,至於其他機構大多因為管理麻煩,或因為法令限制而不願收納。我在執行科期間,看到大量勞工騎機車酒駕判輕刑,繳不出罰金,只能入監發呆吃免費牢飯,如果他們可以去公家工程的工地提供社會勞動,付出勞力代替罰金,又可節省監獄糧食,豈不兩全其美?錯了,目前法令規定若能發包給民間廠商的業務,不可以給社會勞動執行,否則有與民爭利之嫌,所以禁止這類社會勞動。

第二,社會勞動的管理成本高。大部分被告都會認真從事社會勞動工作,但有些被告好逸惡勞,經常翹班,就算準時報到,中間也會盡量打混摸魚,管理人員若管得太嚴,當心被圍毆,若偶爾放水,皆大歡喜。台北市很多里長會來申請社會勞動,幫忙打掃巷道或修剪公園,北檢為了確保嚴格執行,會要求里長全程在場督導,並且派佐理員到現場隨時抽查,里長若不在現場「超過10分鐘」,該里就取消申請資格。據聞,有些司法轄區的社會勞動執行相當寬鬆,所以又是另一番風景。

既然白天出監有問題,現存社會勞動也不夠好,我有一個創新的建議,就是讓國防部所轄軍營斟酌開放收納社會勞動人口。各位試想,台灣哪個地方最像監獄?當然就是軍營,而且陸軍的最像。爾後,短刑期的易科罰金被告若無力繳納罰金,可准許在各縣市就近軍營提供社會勞動。

這有幾個好處,第一,軍營裡面有大量的打掃公差工作,我以前在屏東航特部大武營區服役,夏天一大片綠草長得奇快,每周都固定要和同袍們在烈日下除草,另外還有掃石頭、搬庫房、刷油漆、找紅火蟻巢穴,鍛鍊體能戰技時間還剩多少?第二,軍營裡面很好管理,因為他們一時也跑不了,也藏不了。第三,各地都有軍營,離住家也近,北檢轄區有安排在坪林山裡社會勞動,光是為了交通往返超過2小時不能算入社會勞動時數,就讓大家卻步。第四,讓軍營裡面的清潔工作,都讓社會勞動人口來做,軍人回歸專業戰技,該練體能、練射擊、練戰技都好好練,現在花大錢募兵制卻讓這些兵做一大堆有的沒的,又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報表和管考,難怪募不到兵,只能考慮走回徵兵制,不如把社會勞動人口用來填補一下軍營裡面最無趣的除草工作,讓軍人真的像個軍人。

各位如果擔心這些人會到軍營裡面偷東西,大鬧軍營,那可能有點抬舉他們。因為如我方才所說,這批人口數量可能高達數千,我們可以先從較無暴力傾向的騎機車酒駕、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的輕罪人口中挑選,在軍營中交由軍官或士官帶隊,時間結束就整隊帶出軍營各自回家即可。


我總覺得,國家的勞動力和社會生產力要盡量提升與整合。如果可以讓法務部和國防部達成共識,這或許可以一併解決雙方的問題。這個做法並不需要任何修法,現在就可以立刻執行。比起邱部長提議的白天出監提議,未必較為遜色。這個建議乍看之下雖然很奇怪,但確實可以作為矯正制度改革的開端,我以此議響應邱部長之提議,希望拋磚引玉,一環一環的解開監獄矯正卡住的鎖扣。

*作者為檢察官


作者: 一代英豪    時間: 2016-5-26 08:59:40

非常有建設性~~且可行性很高~~
作者: smc001    時間: 2016-5-26 09:35:50

槍要藏好 主要還是怕掉東西
作者: page100    時間: 2016-5-26 10:16:20

古代也有將罪犯充軍的制度!
作者: Andy_0109    時間: 2016-5-26 10:42:56

非常有建設性....在Discover頻道曾看過犯人外出做公共事物...
只要把配套措施做好....是個很好的做法
作者: 悟穹蒼醉夢醒    時間: 2016-5-26 10:50:11

真是〝古招今談〞,缺乏創意!

這樣子的方式,可否想過,是否製造了受刑人之犯罪技能的機會?
作者: kds129    時間: 2016-5-26 11:56:14

無法接受讓受刑人充當勞動人口去軍營勞動
其他的倒沒意見
作者: oneeast00    時間: 2016-5-27 04:58:37

本帖最後由 oneeast00 於 2016-5-27 05:07 編輯

高裝檢會不會 由偷變搶?

會不會 偷拿T-91出營"拚輸贏" , 開雲豹出營"拚地盤"... 偷帶 T-93 結仇家帳....

營區 禁毒 / 禁高利貸 / 禁特種行業 / 禁酒 / 禁夜遊  還禁的下手? 早上還能訓練嗎?


以後國內幫派 會不會多了 <六軍(團)幫>  <八軍(團)幫>  <九九(旅)幫>  

演習會不會一氣之下 兩幫 拿實彈真火拚?

唯一的好處 : 共諜倒是會少很多


作者: lsaeddy65    時間: 2016-5-27 08:14:43

本帖最後由 lsaeddy65 於 2016-5-27 09:03 編輯

要當義工協助國軍打雜.當然無可厚非
但義工就是義工.終究不能取代真正的軍人! 所以還是無法解決募兵不足.軍隊空洞化的問題
試想不管是受刑人.還是所謂[週末戰士](等再過不久缺兵更嚴重時.恐怕還有人提議再去找[平日戰士]...)
一旦真的爆發戰爭.這些受刑人或生存遊戲玩家.真能當作軍人用? 能投入戰場?
姑且不論這些人到底有沒有戰力? 既然人家沒有軍人身份.就算看到掛星星的.不想甩也可以不甩...

過去徵兵制時代.幾乎所有男生都入伍服役.所以軍中既不缺人力.更是各種人才濟濟.不輸現今的監獄...
承平時代.依個人專長.為軍中提供各種勞務....而一旦戰事爆發.也能立即投入作戰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過去金馬外島的駐軍.戰備兼構工
有專長的阿兵哥.綁鋼筋.釘版模.灌漿.水電.開怪手或軍卡....而大部分阿兵哥沒什麼專長.就純粹體力付出.搶沙.搶石.扛水泥.扛鋼筋....過去外島的營房.戰備道.水庫.電廠.碼頭等建設.就是這樣來的
但軍人終究是軍人! 沒構工時.自然就是切換成軍人模式. 體能戰技.保養裝備.衛哨勤務....也是一樣都不能少.隨時能投入作戰
這能與是來自外面義工.不管說是受刑人或一般民眾.相提並論?

本來人口就不多了.又面臨少子化大趨勢....卻故意以募兵取代徵兵.國軍員額不足當然是日益嚴重
但沒有勇氣面對現實.從根本的兵役問題去著手解決
反而是捨本逐末.想找外面的人.或進入營區當義工.或利用週末受訓....以為這樣就可以代替現役軍人? 解決缺兵問題? 現在想到的是生存遊戲玩家及受刑人.未來不知又想把腦筋動到什麼人身上.反正就是一副病急亂投醫的窘況...與其如此.何不乾脆回歸憲法.寄出兵單徵召入伍.好好培訓正規軍隊?
擺明就是在唬弄民眾.視國防戰備如兒戲

作者: Andy_0109    時間: 2016-5-29 17:08:23

Andy_0109 發表於 2016-5-26 10:42  
非常有建設性....在Discover頻道曾看過犯人外出做公共事物...
只要把配套措施做好....是個很好的做法 ...

ietome1112  做社會服務?? 你別傻了 那些工作是多少民代的肥水跟收入阿  發表於 昨天 15:05

大大搞混了.....
公共事物與民代的肥水跟收入是不同的事
不是每位的民代的社會服務都有肥水跟收入阿
作者: K988    時間: 2016-5-30 12:51:14

想太多.現在的軍士官連兵都帶不動了還想帶受刑人
作者: nojason1    時間: 2016-5-31 05:16:15

本帖最後由 寒冰神話 於 2016-5-31 16:20 編輯

是不是阿帕契女王的事件讓人覺得軍營很好出入?

如果受刑人有很厲害的騙術跟偷竊術

通訊密碼本,官士兵個資,作戰訓練計畫流程,戰術訓練教範

更甚者偷槍,搶槍...

政府高官是都沒當過兵還是只當爽兵還是觀念錯誤阿?

就算懇親會,也有一堆眼睛明裡暗裡都在盯著家屬的一舉一動

政府高層...拜託,動動腦,不會動腦就去問,別跟白癡一樣...
作者: fangfang    時間: 2016-5-31 06:31:23

nojason1 發表於 2016-5-31 05:16  
是不是阿帕契女王的事件讓人覺得軍營很好出入?

如果受刑人有很厲害的騙術跟偷竊術

可以選擇較無軍事機密的地方比如榮民之家榮民服務處
作者: 不要跑    時間: 2016-5-31 08:31:47

想太多了這位件察官大人......軍人不是閒閒沒事等著帶工差阿...嘴巴說要軍人回歸專業然後又想把一堆子爛攤子往國軍裡丟...這些收行人丟部隊難道都不用有人看嗎...這些人都是善男信女嗎...有著麼好管制嗎...有配套措施嗎...現在部隊已經缺員缺到快瓦解了您知道嗎....
我不是軍人..但我服過10年的兵役...雖然部隊有著非常多的問題...但隨著時代在進步應該可以慢慢地做改善及調整....
不過我個人有個淺見...這些受刑人可以分配到各縣市裡的地檢署阿..地方法院阿...警察局阿...縣市政府阿...等等有司法人員進住的地方...尤其以地檢署尤佳...原因如下
1.檢察官可以號令司法警察..如調查局.警察局.海巡署.憲兵隊..權力之大相信這些受刑人會被檢察官的威信震攝而不敢造次
2.由司法警察就近看管名正言順
3.這些公家單位每天都要花大錢請清潔公司在維護環境清潔..有這些受刑人來做一來可以社會服務.二來可以減少公務開銷節省國庫
綜合以上幾點論述各位大大有沒有覺得...有那麼一點點道理呢................純屬鬼扯...只是看不慣什麼鬼事都往部隊去...好像國防部這個單位犯了強姦人家祖宗18代一樣的滔天大罪
作者: ccclibg    時間: 2016-5-31 09:33:05

每一個軍事營區都需要這麼大嗎?
大到沒有兵力去管理
需要受刑人去帮忙打雜
作者: ac3910    時間: 2016-6-1 01:36:30

軍人 不能專職於訓練本務上是因為業務ㄚㄚㄚ  業務 ! 業務 ! 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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