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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承租戶在公寓養狗的麻煩事 [列印本頁]

作者: MixedDogs    時間: 2016-5-29 14:46:40     標題: 承租戶在公寓養狗的麻煩事

本帖最後由 MixedDogs 於 2016-5-29 22:30 編輯

承租戶在公寓養狗的麻煩事

這不是我發生的,是轉貼,這種事在台中,每隔幾年就有公開的新聞爆出,不公開的就不知有多少,台北市也有公開的一例。

我的感想:
如果鄰居、房東或任何人連環Call電話給對方,可能會涉及法律: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要控告對方,當然要有實質的證據。
狗是私人財產,不可以強迫移除。
認養代替購買,希望大家去收容所領養狗,但是,公寓養狗的問題是個阻礙,今年還有個案例,飼主是安德烈,在網路上小有名,從淡水搬到中部,同樣被房東找理由趕走。
此案例的飼主已經沒錢請律師幫忙,搬家的錢是跟別人借的,要再搬出已經沒錢了,在法律上,個人喜好是不能趕走別人,必須提證據,飼主是個善良的人,也無力反擊。 已經被迫搬出。
公寓大厦管理條例 正在修法,立法院已一讀,其中就要求不可以禁止養寵物。 不養寵物的人不用擔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廢棄物清理法〕〔噪音管制法〕〔動保法〕...。相關法律救濟。
其他...想到再補充 或 樓下請繼續。

如果上法院,就是由法院判決是否要搬遷,民事案件,不是什麼刑案,如果問心無愧,走法院未必不好,只是雙方要舉證、法官會問警察對於原告是否有報案、請警察調查很多鄰居的證詞;被告請一定要出庭,不出庭者,會以原告證詞為準。

"精神慰撫金",這很難判斷,在法院很難成立,同樣的,證據拿出來,需要有實質的傷害。

3千多筆留言看完了,這樣才能接下去追八卦。
還躺在立法院的 公寓大厦管理條例修正案,要求不得禁止飼養寵物,一定要通過!這是用來對付~天下本無事,惡鄰騷擾之、三姑六婆噴口水的人; 留言中,很多飼主遇到惡鄰居的經驗,惡鄰居理由的大同小異;也有鄰居自己養狗、甚至對家犬不好,卻要把別的飼主趕走的;
立法禁止這種莫名其妙的事,不用浪費時間爭吵,依法處理。
有房東同意房客養狗,並且保護房客權益的,立法,大家可以省點麻煩。


事件新聞來源:
新聞來源:
宋怡慧
(內文超長.......需花時間閱讀)
(有飼養寵物或職業是房仲業者,必看!!!)
(身邊朋友慘痛經驗,希望別人別再遇到!!)
由於前屋主要把房子收回,給自己的女兒住,所以我朋友要再找新的房子,也透由仲介找到一間兩房一廳,可以飼養寵物的華廈,房租、仲介費、押金,全部都付清了,而且也順利搬遷
http://www.facebook.com/100000317800885/videos/vb.100000317800885/1146836272003622/?type=2&theater

短短幾天,就有3千多則留言,我之前看了一點點,現在快轉到最前面,想重頭看,似乎有人提出對應的方法。
很多有氣喘、過敏並且有養寵物的人都來留言; 那棟大樓,規約沒有禁養寵物,也有很多住戶養貓狗。

記者報導:
說好的能養狗呢?女遭鄰居抗議 住14天被逼搬家!(2016-05-29 中天新聞)
http://bepo.ctitv.com.tw/2016/05/77347/
中天新聞 影片放大:http://showtv.ctitv.com.tw/v/watchme/20160529/22220

如果,宋怡慧的臉書無法看影片
Youtube:1050514台中市南屯區大墩*街大樓,鄰居強迫養狗住戶搬家
http://youtu.be/Etd0SVcn04A


影片內容:
影片:2016(105)年5月14日 
現場人員:房客、房客的朋友2人、房仲、鄰居先生、鄰居太太、房東的兒子
影片末尾,有屋內狀況

鄰居自己說門都關起來;飼主把狗放在家裏、門窗緊閉,是要怎樣薰到隔著厚牆、厚重大門、隔音窗的鄰居太太?這真是太神奇了。
狗,一週洗澡一次
老狗,的確都在睡覺。
如果要找警察、環保局、動保處、甚至上法院,鄰居太太必須舉證,而從影片中看出鄰居太太提不出證據。 鄰居太太覺得疾病是因為飼主的狗造成的,這要舉證!

鄰居太太:{我們也有養狗ㄟ,我養一隻狗18年ㄟ,}
鄰居太太:{那個何先生~我~可以麻煩你們就是嫑再租給有寵物的了,麻煩你了...真的!
鄰居太太:{那我希望~月底之前 (搬走)} 房客5月份的租金已付。
鄰居太太:{對!還有半個月!}
鄰居太太:{我們才剛搬進來不到一年捏!第七個月就遇到這種事情,我們也只能覺得很倒霉,我覺得很倒霉~認了}
鄰居太太:{何先生!麻煩你勒!以後出租不要再租給養寵物的~一定要審核~不然~我沒辦法現第二次的一萬二囉~呵呵~}
鄰居太太:{對啊!因為你們屋主的權利最大!可不可以租嘛~可不可以養寵物}
房東兒子:{啊你們倆個談好OK 我就}
討論賠償房客搬家費怎麼給。 鄰居太太:{不用!那我就拿給我們那個~管委會經理,而且我希望這件事情整個社區都知道} 由此可證,鄰居太太不反對公開此事。
鄰居太太:{對!這件事情我要讓我們整個社區都知道}

整個溝通過程,鄰居太太 ←→ 房客、房客友人。 鄰居太太 講話很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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