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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需要結婚而找不到信的對象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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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仲子
時間:
2016-6-14 0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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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結婚而找不到信的對象怎麼辦
需要結婚而找不到信的對象怎麼辦
在這件事上,在聖經裏沒有教訓。不過,我們要摸保羅的感覺。保羅在林前七章裏盼望,寡婦不出嫁更好。但是他又說,盼望寡婦嫁給在主裏的人。所以,當有需要的時候,寡婦可以出嫁。我們根據這一個原則,就能看見說,一個弟兄最好是娶在主裏面的姊妹。如果沒有那一個可能,他能彀不娶是最好,他如果需要娶的話,我們還是願意他娶。就是不信的,我們還是願意他娶。
我如果不結婚會犯罪,那是犯道德上的罪。我如果娶不信的女子,我是犯神行政上的罪。罪有兩種,一種是道德上有罪,一種是神行政上的罪。請你們記得,道德上的罪比行政上的罪重。我寧可犯神行政上的罪,不可犯道德上的罪。今天一個弟兄有結婚的需要卻找不到姊妹,他如果能彀不娶更好,如果不能不娶,他就是娶不信的人,也只能讓他娶。
如果你娶不信的人,你的眼睛必須開起來,必須知道難處非常大。一個人信主之後,如果娶一個不信的人,難處特別大。這比一對不信的夫妻,後來有一個相信了,所遭受的難處要大得多。後來信主的丈夫或妻子,他在家庭裏面遇到難處,但許多時候主要把他帶過去。一個人已經相信了主,再去娶不信的人,許多時候,的確有許多難為。我們要告訴他,他的眼睛必須開著,知道在前面有難處。
一個人如果娶一個不信的人,還要告訴他,必須防備給對方帶走。請記得,你娶不信的人,稍微不小心,很容易就給她帶走。已經結了婚的,或者已經訂了婚的,固然也要小心,但是這一個要特別小心。換句話說,要特別的保護,保守,特別的禱告,不要給她擄去。
你若不得已和不信的人結婚,也必須先把條件講清楚。你要告訴這不的人說,我已經信了,你信不信我不勉強你,可是你不能干涉我信仰的事,你要給我完全的自由。還有兒女的問題,也必須題起。關於兒女信仰的事,你必須給我自由帶他信主。我要我的兒女相信主,我不要他們拜偶像,或者效法世人的樣子。你把這些話說得差不多的時候,也許這一個問題可以勉強過去。
我要對年長一點的弟兄姊妹說幾句話,當你們看到初信的弟兄姊妹遇見這樣的問題時,你們要小心,不要給他們把門開得太大,以致他們隨便與不信的人結婚。另一面,不要把門關得太緊,以致他們不犯行政上的罪,而去犯道德上的罪。寧可讓他們碰著神的行政,落在神政治的手裏,不可讓他們犯道德上的罪。
關於這一面的事,我有一點意見。各地的青年弟兄姊妹並不少,若是在擇配上發生難處,主要是因許多弟兄姊妹對於人的出身,對於人的背景看得太重。如果要一個身分高一點的弟兄,娶一個身分低一點的姊妹,他就不樂意。如果要一個身分高一點的姊妹,嫁給一個身分低一點的弟兄,她就不樂意。今天,弟兄並不缺少,姊妹也不缺少。就是由於這個門第問題,發生了許多難處。我想,如果弟兄姊妹對於職業的看法有點改變,這一個問題就容易解決。如果看種地的弟兄不是低的,姊妹出嫁就容易。如果看種地的姊妹不是低的,弟兄娶也容易。今天我們把神所以為高的職業看為低,把人所以為高的職業看為高,所以就不容易解決。今天在我們中間,不缺少姊妹,不缺少弟兄,所缺少的是門第上的相配。而這一個門第是世界的。所以,要將職業的觀念完全轉過來,這個問題纔能解決。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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