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必須一同活在神面前
[列印本頁]
作者:
蔡仲子
時間:
2016-6-25 00:42:53
標題:
必須一同活在神面前
必須一同活在神面前
家庭作得好,必須兩個人活在神的面前。一不活在神的面前,這一個家庭定規作不好。特別是有孩子的父母,總得有在一起禱告的時間,總得有在一起等候神的時候,總要有在一起交通屬靈的事的時候。
作妻子的也好,作丈夫的也好,有的事情,要甘心樂意的在神的光底下受審判。丈夫不是維持丈夫的面子,妻子不是維持妻子的面子,兩個都樂意在神的光底下受審判,要有屬靈的談話,有許多的時候能一同禱告,有許多時候能一同交通。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