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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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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時間:
2016-8-12 16:27:12
標題:
勞資糾紛
本帖最後由 匿名 於 2016-8-19 13:44 編輯
1.最近特休七天後返回工作崗位,就在星期一早上,去上班時,老闆一直“結屎面”瞪我,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
之後老闆突然大聲的質問我:『為何上星期五沒提前到公司做工作準備?』
啊咧!
為什麼請特休且准假了還要提前回公司?而且又沒事先告知我。
我覺得很疑惑便問他:『別人請特休的時候有提前回公司做工作準備嗎?』
他聽完後便暴怒大聲咆哮怒罵我,罵我說:『你好大膽子竟敢回嘴,在囂張什麼?你算什麼東西啊!你可以立刻滾回去不用來了。』
基於責任心之故,我還是把手邊的工作忙完,
約莫中午1點左右才告知我的老闆:『因為你早上叫我滾回去不用來了,所以我現在要走了!但我會寄存證信函給你,
請你依勞基法給付→遣散費、預告工資和開立非志願離職證明書。 』
2.
前天,老闆收到我寄出的存證信函後,便一直傳簡訊來給我,說他沒有要我離職的意思,還說他對我一直很好不是嗎?接著是一連串訓斥的話!
看完簡訊後,我非常無言,突然發現他真是厚顏無恥到極點了,難怪同事都待不久。
最近有一個同事因為老闆常酸言酸語,壓力大到上班不敢上廁所而生病請辭了。
3.我有老闆要我滾的直接證據,還有公司違法加班沒給加班費,而且每天超時工作的證據;
詢問過勞工局和律師朋友,他們說走司法途徑,我有9成勝訴的機率!
但我想請問各位的是:
你會私下協商?還是申請勞資調解??抑或是為了5萬元走司法途徑???
(而申請勞資協調時,勞工局立場太模糊;參照同事勞資協調的經驗,往往在勞資協調時調解委員會要求把錢打折扣!)
4.
如果我向【勞動局】或【勞動條件科】檢舉,他被罰的錢可能不止5萬啊!還不如趕緊把該給的錢給我。
P.S:
我的老闆傳簡訊給我的意思;似乎是→『遣散費、預告工資和非志願離職證明書』三樣都不給我
。
作者:
0931282740
時間:
2016-8-12 16:52:01
本帖最後由 0931282740 於 2016-8-12 18:26 編輯
勞資協調是好看的,主要是要給老闆說你是玩真的,協調會並不會因為證據,或是說詞,或是依據勞基法幫你講話,他只是坐在那裡當和事老這樣,我罵了也申訴過協調會,也沒用,好人我也很會當,不會為勞工爭權利我認為這協調會根本開來ㄟ錢的,雖然勞資爭議問題我沒去過法院,但我認為跟車禍等等糾紛一樣,前面幾次一定會叫你和解和解,真不行才會法官才會決定,............最後我給你的建議是,先勞資協調然後法院,一步一步來
作者:
wcw2121
時間:
2016-8-12 17:53:56
先去勞工局最後在法院八
這種人我件多了只敢對員工大笑聲
真正被檢舉或到法院整個態度完全變個樣
現在工作要好好學會蒐證
別相信網路正義鄉民正義
作者:
軒尼詩
時間:
2016-8-13 00:02:32
不了解你想要的是甚麼??
(遣散費、預告工資和開立非志願離職證明書。)
這三樣 老闆不願給你嗎??
協商後不給 你當然只能走司法程序
如果都給了..那你還想要甚麼???
如果你不會回心轉意.回去上班 拿到這三樣 應該就是一個段落了 不是嗎
至於是否只有5萬.你自己應該算的出來吧
所以你的問題感覺不知道該回答哪方面
你應該先了解及確定自己的想法後...一切就應該有個頭緒了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6-8-13 01:00:13
本帖最後由 匿名 於 2016-8-13 01:01 編輯
0931282740大、wcw2121大:謝謝你們的回覆和建言喔。
軒尼詩大:謝謝你的回覆,我的前老闆似乎三樣(遣散費、預告工資和非志願離職證明書)都不想給。
我是絕對不可能回去那個刻薄又愛言語凌遲員工的地方,我還想活久一點。
作者:
snokia66
時間:
2016-8-13 08:37:10
還有一個提醒是:
一個人離開公司職場有三種途徑
1.自己離職
2.被遣散
3.被開除
三種都有其合法的程序要走,告人之前得先看看自己狀況。
或許您符合遣散的規定去要到您要的就該滿足,不要去挾怨報復,不然一個老闆要搞你時,會讓自己毀了前途,並浪費時間。
因為捫心自問,在上班期間,他要蒐集你多少證據,比你佔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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