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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對門徒 [列印本頁]

作者: 個人言論    時間: 2016-11-24 01:29:40     標題: 對門徒

對門徒

歷代以來,關於國度憲法是對誰頒佈的,是對猶太人、外邦人或是對信徒頒佈的,一直有很大的爭論。按我們的研究,國度的憲法不是對猶太人或外邦人頒佈的,乃是對新約的信徒頒佈的。

請注意馬太五章的開頭,新王在山上坐下了,祂的門徒到祂跟前來,作祂的聽眾。所以毫無疑問,主是教導門徒,不是教導所有的群眾。是門徒作祂的聽眾,不是那些群眾都來作祂的聽眾。圍著祂的群眾是外圈,但祂的門徒是內圈。你也許在山上,但你還必須在內圈,因為憲法不是為著外圈的人,乃是為著內圈的人。

當然,這國度的憲法頒佈的時候,門徒都是猶太人。然而他們在山上聆聽國度憲法的頒佈時,不是代表猶太人,乃是代表新約的信徒。到了馬太二十八章19節,主告訴祂的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就是說,外邦人也要悔改成為門徒。所以,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是門徒。山上的聽眾雖是猶太人,卻代表猶太和外邦所有的門徒。

現在我們整理一下。根據馬太二十八章19節,信祂的猶太人和歸從的萬民都成了主的門徒。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又告訴我們,門徒又稱為基督徒。因此在馬太五、六、七章,新王在山上論到諸天之國憲法的話,是對基督徒,也就是新約的信徒說的;不是對舊約的猶太人說的,也不是對普天下的世人說的。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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