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經典(新、舊約的區別)
基督教基本經典是基督教聖經,由《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兩大部分構成,有四十餘位執筆作者,前後寫作時間跨越約1600年。
舊約聖經是在耶穌的時代以前所寫成的猶太教的《希伯來聖經》,記載了從耶和華創造天地到公元前5世紀為止以猶太民族為核心的歷史,其中最重要的內容是神給猶太民族的律法,另外還有詩歌、預言等內容,原文以希伯來語寫成。基督教形成以後,基督教的舊約聖經和猶太教的聖經開始有些微獨立的演化,基督教自身在演化中不同教派又產生一些差異,但大部分還是相同的。比如現在有6卷被天主教和東正教承認的舊約經書未被列入猶太教和基督新教承認的聖經,被基督新教稱為次經,不同教派間另外還有一些較小的差別,包括分卷、排列。天主教舊約聖經46卷,東正教48卷,基督新教39卷,
新約聖經是耶穌離世以後由耶穌的門徒寫成,內容有福音書(記載耶穌言行生平)、使徒行傳、使徒書信、啟示錄等幾部分共27卷書,最早的新約,原文以希臘語在第一世紀寫成,從公元2世紀開始被編排成典,於公元4世紀正式定型,得到基督教不同教派的共同承認。
現在中文聖經譯本常見的在基督新教有20世紀初所譯的和合本及20世紀末所譯的新譯本,在天主教有思高本。
聖經一直是基督教最重要的信仰基礎,但不同教派的認識有一些不同。聖經本身宣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提摩太後書是保羅寫成,因此這反映了初代教會的觀點。第4世紀的奧古斯丁著有「論基督教教義」,專門講讀聖經的方法論和由此所得到的對神的認識,顯然他認為聖經是教義的根本基礎。在第四世紀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國教以後,教會逐漸形成一些增補的教導、禮儀,被教會認為也是神所啟示的基督教信仰的必要部分,與聖經一樣重要。後來馬丁路德、加爾文、慈運理等宗教家,反對羅馬公教與教皇對宗教詮釋的權威,進行宗教改革,提出「唯獨聖經」,因此基督新教只承認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正確、不變經典。
19世紀開始出現自由派神學,認為聖經中間有些部分只是傳說、寓言,聖經中也有錯誤、過時的內容,由此引起對一些傳統教義的質疑。這種思潮影響到不同教派。不同意這種看法的被稱為基要派神學,堅持聖經的無誤性和傳統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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