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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工作困擾 煩惱~求助... [列印本頁]

作者: s882049    時間: 2017-2-1 02:51:57     標題: 工作困擾 煩惱~求助...

因為在元月初的時候
才到目前的新公司上班

而我從事的是屬營建業的鋼構部門工作.
經過了約20天的上班即休年假假期,


新人的我對新工作環境調適的還滿不錯,
滿喜歡這個工作的。

但是過年的前幾天收到了一張法院通知;
內容是要我2月14日就得去接受『觀察勒戒』




而現在我的問題是該用什麼樣的理由,去向公司『合理性』的請假??

所以想請各位朋友們能提供意見給我   或是有其他好的idea   
時間上滿急迫的     希望能多給我1點辦法   

謝謝大家!!!祝福各位~~~~感恩~~~    惜福.....
作者: stzibet    時間: 2017-2-1 09:30:28

觀察勒戒是幾天?
我上網查過是平均24天

坦白說
如果是,這24天的期間就真的太長
妳很難用一個合情合理的理由讓公司給妳24天的時間

我覺得
要就離職吧
如果不想離職,找你的主管好好聊一下,據實以告(這風險大,但如果妳也沒有更好的理由),並請求留職停薪。
說明年輕不懂事情,如果運氣好(看公司以及主管對妳態度)他會願意等妳
雖然我覺得大部分的公司撇開知道勒戒不說,實際上會讓一個職位空缺24天的機會真的比較低。

作者: 第五次元    時間: 2017-2-2 09:27:42

2樓說的很有道理

都已經上班20天了,應該多少知道一點公司主管對你的觀點和評價
你滿意公司,公司滿意你嗎?
如果你被勒戒的理由不太離譜,公司又很滿意你
我建議你實話實說,請主管幫忙
否則就默默辭職吧!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17-2-2 14:13:01

個人感覺離職會比較快

作者: Smileling    時間: 2017-2-3 23:33:14

建議你跟上司溝通一下,越早越好。
重點如下:
1•對公司很有好感,想做長久的。
2•有事情必須處理,須一段時間(如上司問起,則如實告知)。
3•不管公司作何決定,都坦然接受。
作者: gavin    時間: 2017-2-4 04:09:10

建議坦誠以對,和自己的主管溝通,若是業務量尚未需要再找人的話就保留職位,若是急需人手也只好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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