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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神人之死 [列印本頁]

作者: 嗜酒態睡    時間: 2017-2-24 01:14:48     標題: 神人之死

神人之死

『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以弗所書一7

          這位神人被釘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的工作。祂的死是以三種身分而死:

          (一)作為神的羔羊,祂的死除去人的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一29)

          (二)作為被舉起的銅蛇,祂的死毀壞古蛇 - 撒但,對付人裡面的蛇毒 - 罪性。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翰福音三14)

          (三)作為一粒麥子,祂的死釋放神聖的生命。
          『一粒麥子…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出來。』(約翰福音十二24)

          現今:
          祂的死除掉人不該有而有的罪!
          祂的死賜予人該有而沒有的生命!

神救贖的辦法是藉著死

照著聖經,神的公義要求所有的罪都必須受審判。罪能被公義的審判,惟一的路是藉著死。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若要神先審判後赦免,必須有流血;亦即需要死。任何一種不用死的辦法,都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達到神的標準。

基督是逾越的羊羔

神救贖工作的最佳描繪,見於基督成為神逾越的羊羔。在舊約中,以色列人淪落到埃及這捆綁奴役之地。(出一8~14。)為著迫使埃及王釋放神的子民以色列人,神要差使者巡行那地,擊殺每一家的長子。

祂命以色列人殺羊羔,將血塗於房屋的門框上。夜裏神的使者要巡行那地,執行對那地的審判。凡門框上沒有抹血的房屋,那家的長子就要被擊殺;但在血遮蓋下的家,就可逃過此劫。聖經說,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

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神對罪的審判

當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時,祂是被神棄絕。故此,祂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祂是無罪的神子,卻為神所棄絕。祂被神審判,不是為自己的罪,乃是為了全人類的罪。(約壹二2。)

基督的血為人說話,並給人平安

聖經說,基督的血為我們說話,(來十二24,)如同律師在法庭為被告辯護一樣。藉這血神得平息,(羅五9,)因祂公義的要求已得著了滿足。當神平息,我們的良心也就平安了。

你若看見基督的救贖如何完全滿足神,你就與神有了平安。藉著基督的救贖,神已赦免人的罪。(弗一7。)神赦免人的罪,就是忘記人的罪。(來八12。)祂的赦免就是忘記。神無所不能,但祂卻不能記得相信基督救贖之人的罪。相信基督救贖的人在神眼中是蒙潔淨、被稱義、受煉淨、得赦免的,並且是無瑕疵、無玷污的。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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