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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變調的戀情 [列印本頁]

作者: 雲想    時間: 2017-9-17 09:21:58     標題: 變調的戀情



變調的戀情


田徑隊的阿傑長的一表人才,黝黑的皮膚、很man的外表,小小年紀已有一群粉絲。有一陣子他愛上了同校的學妹巧巧,帥氣的阿傑立即展開追求,不久後兩人很快進入熱戀中。
和巧巧同班的小馬則是一個功課好又熱心的同學,長期以來兩人一直互有好感,近水樓台且日久生情下,巧巧和小馬也開始交往。

巧巧瞞著阿傑劈腿小馬的事,不久後被阿傑知悉了,阿傑怒不可遏,夥同5、6個人高馬大的田徑隊伙伴,把小馬叫出去痛毆一頓,並且警告他不准再接近巧巧,否則會再痛毆他。如驚弓之鳥的小馬,啞巴吃黃蓮的非但立即斷絕和巧巧的往來,在怕被報復的情況下,也不敢將被痛毆的事情告訴家人,在學校則是一看到那幾個田徑隊員就躲得遠遠的,不僅無心向學,且一直生活在恐懼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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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延伸】參考引用法條:

1、巧巧未能妥適處理感情問題,同時和阿傑及小馬交往,行為顯有可議。巧巧、阿傑、小馬倘使均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如果因相戀而偷嘗禁果(發生性交行為)或發生親密的猥褻行為,會分別觸犯刑法第227條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罪(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或猥褻罪(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不能不慎。
2、阿傑因懷恨小馬與巧巧交往,因而夥同5、6名田徑隊伙伴痛毆小馬,如造成小馬受傷,阿傑與共同傷人的田徑隊伙伴,都是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3、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係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最重可處二年有期徒刑。阿傑與田徑隊伙伴除將小馬痛毆一頓外,還警告他不准再接近巧巧,否則會再痛毆他,致使小馬如驚弓之鳥,立即與巧巧斷絕往來,並一直生活在恐懼當中,顯然小馬是受到恐嚇而心生畏懼,因此,阿傑與其田徑隊同伙另犯刑法恐嚇罪;且其等所犯傷害罪與恐嚇罪應合併處罰。
4、假如阿傑與其同伙另以恐嚇方法向小馬要錢花用,例如索取保護費或乘機敲詐小馬花錢賠罪等,則阿傑等人之行為是構成刑法第346條之恐嚇取財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因阿傑及其同伙都未滿20歲,尚未成年,對於小馬的損害,家長需與阿傑等人連帶負責賠償,除賠償醫藥費外,可能還需賠償對方的精神損失。









資料來源:http://www.cyc.moj.gov.tw/ct.asp ... de=35848&mp=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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