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這則惠明公案,也曾鬧過一場糾紛。有人說:「這是六祖直指。不思善,不思惡,一念不生時,而了了分明不落斷滅的那個,即是本來面目,那個應作 that 解。」有人說:「不對,那個應作 what 解,叫他自己參,不是直接告知。」雙方各執一詞,打了多少筆墨官司,還是不見分曉。其實依愚見,作 that 或 what 解,均在當人。如能當下領會六祖的提示,what 即是 that;如顢頇籠統,莫知所以, that 即是 what 了。何必定分 that 和 what 呢? 因為禪宗的法語,本是兩面刃,一面殺,一面活,不可執定一面看。更何況古來大德常用直指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