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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例一休 差勁.. [列印本頁]

作者: yalexzi    時間: 2016-12-24 21:52:23     標題: 一例一休 差勁..

一例一休搞到超不爽..

原本勞基法規定一個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已經希望可以增加一點
然後一例一休出來
公司也跟著修改 把一個月加班時數變成不得超過40小時
那剩下的6小時呢??
拿去補常日班的 因為加班費變多了 所以做二休二的就不是員工了..

我忘了先說 本人做二休二 輪班的
所以一例一休一出來 原以為跟我們這種性質的不會有影響
結果,,真的是很糟糕...


原以為公司待遇已經算不錯
結果這樣一搞 好像沒差多少了...

工作難為!!


作者: 劍君13恨    時間: 2016-12-25 00:44:06

其實~制度上都是好的
就是有少數老闆會鑽漏洞~~~


作者: gavin    時間: 2016-12-25 05:14:41

政策的出發點原先都是好的,只是不同行業不同性質的工作是否是最佳的方案就不一定了,就看企業老闆的心態是如何了。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16-12-25 09:04:43

政策好不好先不說,重點是企業會願意執行嗎
作者: su6804    時間: 2016-12-25 10:01:17

真的,政府政策出發點是好的,希望勞工能休息~
但老闆,就開始""鑽漏洞"" 了,我公司就在鑽了......
作者: marking    時間: 2016-12-26 01:23:17

勞基法原本就不是針對輪班性質設計的,
所以套到輪班時,就會有許多奇怪問題產生,
您說是"做2休2",先請教上班時數多少?H,
沒意外應該是12H吧!

以下計算以年為期間:

做2休2之工作天...
365/2 *12 = 2190 H >> 約274 天

週休2日之勞工
365/7 *5 = 260.7天 再扣除國定假日 12天(已扣除7天假) >> 約為 249 天

理論上,二者之相差時數就需以加班計算.
但如何計算加班費?
現在真的很亂,偶也不會算了!!~

作者: 紅燈右轉    時間: 2016-12-26 06:28:14

遇到了就這樣嘍,改變不了就一切隨緣了
作者: sstar635    時間: 2016-12-26 08:19:35

老闆人事成本增加 又漲物價
到最後還是勞工生活支出變多
惡性循環下 物價一直漲 薪水再
怎漲也跟不上物價漲
作者: Yinyi    時間: 2016-12-29 01:39:21

其實很多立法原意都是好的,但萬一碰到壞老闆,所有都變調了。
作者: zxccs304    時間: 2016-12-29 09:44:25

改這樣是為了勞工好

但是對老板卻是很大的壓力

當然瘋狂找洞鑽囉


作者: yung56    時間: 2016-12-29 18:30:09

總之一句話
很多都是看的到吃不到.
老闆都會破解的
作者: costly_9    時間: 2017-11-24 21:30:15     標題: 一ˋ例一修大家的看法??

我是餐飲業者,引響個人覺得不大。
你們呢??
作者: marking    時間: 2017-11-24 22:56:32

對於不遵守勞基法的業者,
一點都沒影響.
對於勞工密集的工廠,
影響就很巨大!!
作者: 種馬    時間: 2017-11-28 10:48:23

哀...前幾年台灣人笑外國人...外勞...
現在台灣人卻變成名不其實滴..台勞..
真滴粉悲哀...台灣人變成..耐操...吃苦...錢又少滴台勞了...
作者: ddvfogem    時間: 2017-11-28 12:59:38

種馬 發表於 2017-11-28 10:48  
哀...前幾年台灣人笑外國人...外勞...
現在台灣人卻變成名不其實滴..台勞..
真滴粉悲哀...台灣人變成..耐操 ...

只有妳會笑...外勞吧?!
偶不曾笑過,還很感謝她們照顧老人家;
不用哀...
自己不行,才耍哀丫!
天天看見一例一休,才是要哀的仁~~~


作者: robinyet    時間: 2017-11-29 13:26:24


政策好不好先不說,重點是企業會願意執行
作者: 李益集    時間: 2017-11-30 01:05:54

Yinyi 發表於 2016-12-29 01:39  
其實很多立法原意都是好的,但萬一碰到壞老闆,所有都變調了。

碰到貢獻度是負質又意見一堆的員工老闆才是頭大 不合適的員工  沒有合法的辭退機制 明明就自己不想做 還要強迫老闆花錢資遣 從公司搞錢 要知道 公司收入就那麼多 多給他一點 別人就少一點 看在認真工作的人眼裡 叫老闆怎麼管理這個公司
  我同意你說立法原意都是好的 可是難過的是直接把老闆們設定為印鈔者 勞力掠奪者 唯利是圖者 立法對我等極度不友善 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 該怎麼跟我的弟兄們互動 照顧他的生活 必要時得關心到他的家庭 心中自有一把尺 每個員工的價值觀不同 需要關心照顧的方式也不同 形式不同 但給予的價值必須相同 這不能用法律條文來規範 口袋裡的糖果被挖光拿去平分 沒有多的資源去獎勵績優的人 又不能處分怠惰的人 這公司能活嗎.....
不好意思 借你的版面發發勞騷 台灣大部分是中小企業 更多老闆是由員工 出來創業 形孤影單 多希望自己的員工就是創業夥伴 只要願意相挺 未來一定共享 問問有多少是能挺到共享那一刻 到有的享時 員工都不知道換了幾代人了 中間有多少不能放手艱苦辛酸 是必須老闆一個人承擔
作者: donkey43    時間: 2017-11-30 02:24:46

一年了又要修法~看透這個政府的無作為 ~無奈的老百姓只能任人宰割
作者: po94cupi    時間: 2017-12-5 22:16:28

台灣就是慣老闆的,找到好的工作,就努力打拼就對了
作者: 塵世小書僮    時間: 2018-2-13 13:12:32

這個修法沒有掌握要點
所以不但老闆罵
雇主也罵
作者: srf5198    時間: 2018-2-13 17:09:53

版大可以不斷地、用力地訐譙,反正她聽不到,沒關係
作者: top1broker    時間: 2018-2-14 12:05:36

政府已經修改,但還是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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