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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彌陀圓中鈔3之37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8-1-11 07:43:10     標題: 彌陀圓中鈔3之37

○二、釋經二。初、反顯餘善不生二。初、列經

《經》舍利弗。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

○二、釋義四。初、釋少善根

《疏》靈芝云。欲顯持名功勝。先斥餘福為少善根。施戒禪誦。一切福業。

若無正信。回向願求。皆為少善。非往生因。

《鈔》解中有簡有收。簡之則若無信願回向。皆為少善根福德因緣。非往生之正因。

收之則若有信願回向。皆為多善根福德因緣。是往生之助行。

○次、釋多善根。

《疏》若依此經。執持名號。發願往生。方名多善根也。

《鈔》此經往生正因。的在一心持名。發願回向。如是善根。其功也多。其根也深。決得往生。永為佛種。

○三、明正與助

《疏》善根明正行。謂執持名號。一心不亂。福德約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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